《人生的真正價值在于對社會的奉獻》學案
索取貢獻 相互聯系
密不可分
激發
2. 人生的真正價值在于對社會的貢獻
(l)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本保障
提問:人類社會要存在和發展需要什么?個人要生存和發展也需要什么?
(學生回答:需要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這就要求每個社會成員承擔應有的責任,進行創造性的勞動,做出更多的貢獻。所以,人類的第一個歷史活動就是物質資料的生產。我們可以設想一下,如果貢獻等于索取,社會會是什么狀況呢?會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止步不前;如果貢獻小于索取呢?社會就會萎縮退化,因此,只有貢獻大于索取時,社會才能存在并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其實,就一個具體的人而言,包括極其偉大的人物,他所能向社會做出的貢獻,都很難抵償社會給予他的一切。舉個簡單的例子,今天我們使用火,擦一根火柴是非常輕易的事,但從原始人學會利用火、保存火和鉆木取火,再到發明了現代的火柴,這其間人類的物質和精神積累則是一筆很難計算的巨大財富。
所以,評價一個人的價值,應從貢獻多少去衡量,貢獻越多,價值越大,雷鋒、焦裕祿之所以得到人們的崇敬和效仿,也是因為他們為社會的存在和發展做出了貢獻
(2)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是人生價值的基本標志
剛才我們講過,食品有價值是因為它能滿足我們吃的需要;花卉、繪畫有價值,是因為它能滿足我們審美的需要;文學藝術有價值,是因為它能滿足我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那么,當我們講到人生價值時,最主要的也是要看個人對他人、對社會需要的滿足,即看他為社會做了些什么。請同學們閱讀教材第75頁第 1自然段的小字,了解一下農民、作家、科學家的價值是以什么做標志的?
(學生看書,回答)
讓我們把這個材料進一步延續,想一想,作為學生的價值標志是什么?作為班長、科代表、宿舍長、班干部的價值又是通過什么體現和標志的呢?
(學生討論、發言)
(3)只有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才是人生價值的可靠標志。
3.物質貢獻與精神貢獻
1982年7月1日,第四軍醫大學的學生張華,在西安市郊區為搶救因沼氣中毒落入糞池的69歲的老農,而犧牲了自己的生命。此事一出,有人說他的犧牲表現了高尚的精神境界,是有價值的;有人卻認為,大學生救老農,是“金子”換了“石頭”,不值得。這件事情雖已過去了十幾年,但相信十幾年后的今天,在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我們重新討論這個問題,會有它新的現實意義。
(組織學生議論、討論、發言,教師歸納)
俗話說“話不說不明,理不辯不清”,經過我們的討論、辯論,相信大家對這個問題已有了更深入的、更進一步的認識。首先應明確:
(1)個人對社會的貢獻有兩種形式(板書)
物質方面的貢獻是容易理解的,因為它容易被人看得見、摸得著;而精神方面的貢獻則容易被人忽視,因為不容易被人看見,更主要的是難以用數字、金錢來衡量。但精神貢獻客觀存在卻是事實,它分為兩類,一是精神生產的產品,如科學家的創造發明、優秀的文學作品、教師教書育人等等。二是像張華救人等這樣一些先進人物在做貢獻時所表現出來的崇高精神,特別高尚的道德思想和道德行為。所以,我們在衡量一個人的人生價值時,不單要看物質貢獻,還要重視精神貢獻,因此,人生價值不同于商品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