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考二輪復習教案
國家機構一般是以系統的組織體系方式而存在和運行的。這種組織體系由兩個方向上的國家機關構成。在橫向上,國家機構一般由國家元首、立法、司法、行政以及暴力等機關構成國家權力組織體系。國家元首是一個國家在實際上或者形式上的對內對外最高代表,在國家機構中處于實質性或者象征性的首腦地位。立法機關是指國家有權制定、修改或廢止法律的機關。行政機關是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實施國家法案、決定和決策的機關。司法機關是行使審判、監督守法的權力機關。暴力機關是國家的軍隊、警察等暴力設施;在縱向上,國家機構一般由中央政權、地方各級政權構成國家權力組織體系。 國家機構本質上是一國統治階級實施政治統治和社會管理的工具,因此,國家機構實際是統治階級利益的捍衛者和實現者。國家機構的這一階級性質具體體現在,國家機構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要求制定社會行為規范,處理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開展對外交往活動。除了體現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之外,國家機構的設置還受到國家職能的影響。為了保證國家職能的實行,就必須設置與其相適應的國家機關,因此,國家職能是國家機構設置的重要依據,而國家機構則是國家職能的組織保證。由于各個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具有不同的具體職能,因此,各國國家機構的設置有所不同,各國國家機構組織體系的方式也有所不 同。要點應用此考點可用于解決我國政府職能的轉變,入世前后一批新的國家機構的設立,我國政府機構的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等。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的關系要點內涵: (1)我國的中央和地方關系,是國家的全局性利益與地方的局部性利益、國家的全局性問題與地方的區域性問題之間的關系。(2)正確處理這一關系的目標和原則是:既要有體現全局利益、有利于解決全局性問題的統一性,又要有統一指導下兼顧局部利益、有利于解決區域性問題的靈活性;既要有維護國家宏觀調控權的集中,又要有集中指導下賦予地方的必要的自主權。這樣可以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3)為了實現和貫徹這一目標和原則,重要的途徑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實行適度分權。要點剖析 我國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是國家的全局性利益與地方的局部性利益,國家的全局性問題與地方的區域性問題之間的關系。正確處理這一關系的目標和原則,是既要有體現全局利益、有利于解決全局性問題的統一性,又要有統一指導下兼顧局部利益,有利于解決區域性問題的靈活性;既要有維護國家宏觀調控權的集中,又要有集中指導下賦予地方的必要的自主權,從而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為了實現和貫徹這一目標和原則,重要的途徑是在中央與地方之間實行適度分權。具體說來,在中央權力配置方面,實行中央的統一領導,維護中央的權威。這就是說,在國家和社會管理事務方面,凡涉及國家的全局利益,屬于全國性并需要在全國范圍內統一決策和貫徹實施的問題,必須由中央決定。地方必須服從中央,下級必須服從上級,并且應該積極有效地貫徹執行中央的決定。在地方權力配置方面,中央賦予地方以處理涉及區域性問題和利益的權力,即凡屬地方的問題,由地方政府機關自主安排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