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屆高考政治專題復習教案3
(二)三種權力的相互制衡
1、三權分立的表現:
01、美國立法權屬于國會。但是總統有權 國會立法;可以發布擁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還有立法倡議權,即建議國會立什么樣的法。法院有權宣布國會制定的法律 聯邦憲法。
02、行政權屬于總統。但是行政機構的設置和所需經費須由 批準,國會還有權監督行政執行情況、經費開支和官員行為。美國最高法院可以宣布總統發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機關頒布的規章條例 ;還能通過案件的判決對憲法作出新解釋,擴大或限制總統的權力。
03、司法權屬于法院。但是法官由 提名經 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數和聯邦其他法院的設立,均由 決定,總統亦可施加影響。國會可以通過批準對法官的任命或彈劾法官的辦法,來改變法院的組成。國會和各州一起,可以用憲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決。
2、三權分立制的含義及其影響:
01、含義:國家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分別由 、 、 獨立行使,同時又相互制約,保持權力均衡,按照這種權力分立和權力制衡的原則來組織 、行使 的制度,被稱為“三權分立制”。
02、影響:三權分立與權力制衡,作為 的一項原則,為現代資本主義國家所廣泛采用,其中美國最為典型。
(三)、三權分立的弊端:
1、積極作用:三權分立和權力制衡的原則,是早期資產階級革命思想家針對封建專制主義提出來的。他們認為,按照這個原則組織國家機構,可以防止少數人專權,使民主制度不致轉變為專制制度。這對于反對封建專制,調節資產階級內部各集團的利益,維持資本主義民主制度,有其積極作用。
2、消極作用或弊端:
01、由于廣大勞動人民在國家政權中不居于支配地位,也就不可能對權力的運用施加重要影響。所謂分權與制衡,事實上成為協調 的一種機制。
02、三權分立、權力制衡導致三大權力機關的工作效率低下——效率低下;
03、三權分立原則難以真正貫徹——貫徹難
3、三權分立制的本質——是一種資產階級民主制度。
◇本框題小結:
3個3種權力:3種權力即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
3個弊端:即三權分立原則的3 個弊端;
3個中央政權機構即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2個原因:即確立三權分立原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