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課 羅馬法的起源和發展
材料三:羅馬法具有資本主義發展初期所需要的現成法律形式,是現代資本主義法制的先聲。世界資本主義的發展與羅馬法的復興密不可分。自19世紀以來,歐洲大多數國家皆以羅馬法為法制基礎,制定本國的法律制度,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等。現在許多國家的陪審團制度、律師制度和某些訴訟原則均直接源于羅馬法。
——引自《歷史•必修ⅰ政治文明歷程》(岳麓版)
(1)根據材料一和材料二,歸納指出羅馬法存在的缺陷。(5分)
缺陷:“同態復仇”;
婦女被剝奪政治權利,嚴格限制奴隸和隸農;
維護羅馬奴隸主特權;
只是男性公民、自由民擁有政治權力。(5分)
(2)根據材料三指出羅馬法對近代歐洲國家法制建設有哪些影響。(2分)
大多數國家的法律以羅馬法為基礎;
陪審團制度、律師制度和一些訴訟原則源于羅馬法。(2分)
(3)為什么羅馬法存在如此明顯的缺陷,而后人卻稱它“是現代資本主義法制的先聲,” 試談你對羅馬法的認識。(6分)
羅馬法的缺陷是歷史局限的產物。在階級社會里,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其必然是為維護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是階級社會的產物。由于政治文明的發展總有一個逐步認識和發展的過程,因此我們不必以現在的眼光去衡量它。
由于羅馬法內容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而且其宣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保護私有財產,倡導的如陪審團制度的法治機制等,這些規定適應近代資本主義發展的需要,其受到歐洲許多近代國家的借鑒則成為自然。(6分)
【史論共享】
羅馬法的作用:
羅馬法公民法的實施,使平民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地位空前提高,從而極大地激發和調動了他們的愛國熱情與參政的積極性。針對國內各地區和不同民族之間的實際差別,萬民法以廣泛的適用性和實用性,較好地理順了各種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從而鞏固了羅馬政權,促進了社會穩定和帝國境內各民族的共同發展。羅馬法中所蘊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觀念,具有超越時間、地域與民族的永恒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