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溪峪的“野”》教學實錄
學生自由讀。
指名讀。
師:索溪峪的山水如此之美,猴子如此可愛,人返樸歸真,可是卻有人把他們告上了法庭,并且法庭已做了宣判。現在他們想請律師為他們辯護。二審馬上就開始了,你們能幫助他們嗎?
生:想
師:你們想先為誰辯護?
教師課件出示:
原告:人類
被告:索溪峪的山
狀告理由:索溪峪的山太“野”了,讓人仰頭而掉帽,望石而驚心,半邊懸空的石頭在山風中搖搖晃晃……直插云天,敢戲白云……
法庭宣判:把懸空的石頭用水泥固定。
直插云天,敢戲白云的山峰,削平或者炸掉
原告:人類
被告:索溪峪的水
狀告理由:索溪峪的水太“野”了,想怎么走就怎么走,連山路都沒有了,給我們造成了很多不便……
法庭宣判:索溪水只能順著一條路走。在溪上復制“趙州橋”,讓美的景物更美。
原告:人類
被告:索溪峪的猴子
狀告理由:索溪峪的猴子太“野”了,竟敢向人類溫柔善良的女性頭上撒尿。
法庭宣判:在城市里建一座猴山,把索溪峪的猴子統統抓起來,關進籠子。
原告:人類
被告:到過索溪峪的人
狀告理由:這些人太不像話了,60歲的老頭在石頭上蹦來跳去,摔壞了怎么辦?大姑娘啃玉米棒子,成何體統?
法庭宣判:只能呆在城市里,永遠不能到索溪峪去,不能到大自然中去。
師:下面他們的命運就握在你的手中,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是你的每一句話都關系他們的命運。只有感情是不夠的,法律更相信證據,最好能運用你們的課本和資料。
學生辯護。
(此處大約十多分鐘,學生的發言太多不能一一列舉。)
師:我宣布撤消原判,重新宣布:索溪峪的山水無罪,猴子無罪,游人無罪。
師:同學們,剛才我們模擬了法庭。我們感受了自然的美,讓我們再到這些圖像中領略一下索溪峪山水的美?
放錄像音樂。
師:同學們看完了,能談談你們的感受嗎?(也可以談談這兩節課學習的感受。)
師:其實并沒有人狀告索溪峪的一草一木。但是人類善意的、無意的、有意的、惡意的破壞,每天都在繼續。西湖的水渾了,西雙版納的天暗了,喜馬拉雅山腳下的垃圾,青藏高原上偷獵者的足跡……本來完美的大自然正在悄然改變模樣。老師心中有隱隱的擔憂,索溪峪的明天仍然會這樣“野”嗎?
師:請同學們以《我心中的索溪峪》為題寫一篇文章,可以引用文中的詞句,也可以搜集資料。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