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備課和聽課制度
5、根據教齡對教師備課作如下要求:
1)教齡7年以上:備簡案,根據課程教案對其中的環節進行適當調整和修改,并每周一次教學反思。提倡教師自主備課。
2)教齡5年:備簡案,根據課程教案對其中的環節進行調整和修改,每月兩個教學活動必須有創新,每周一次教學反思。
3)教齡3年:備詳案,熟悉教材,對課程中教案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分析,每周一次教學反思。每月四個教學活動有創新。
4)3年以下教師:備詳案,通透學習課程內容,熟悉每一個教材,根據教材和園本課程進行備課,每天有反思,另外準備一個本子。
5、檢查制度:每周一保教主任和后勤主任必須檢查教師備課情況,并做好檢查記錄和問題存在的分析,作為集體備課的內容;保教主任每周隨機抽取每個年級組一位教師的備課,進行檢查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