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課程改革與幼兒教師專業素質
3、兒童觀。今天,保護兒童權利的思想正為各國政府和社會所承認,并日益深入人心,作為一名學前教育工作者,要認識到兒童與成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享有同樣的社會地位和權利保障;每個兒童擁有的出生權、姓名權、生存權、發展權、游戲權、學習權、娛樂權、休息權、教育權等應該得到我們的承認、尊重和保護;我們要保護兒童的生命與健康,為他們提供充足的營養、休息時間和游戲、娛樂、教育的機會與條件;要把兒童看成是學習的主體,用民主與科學的態度對待兒童,不歧視、不虐待兒童。
在教育改革中,“為了每一個學生的發展”已成為基礎教育改革的方向。“以人為本”和“以幼兒發展為本”成為幼教改革的突出特征。“幼兒是學習的主體”以成為教育工作者的共識。按照皮亞杰的觀點,兒童從其自身的活動及對活動的協調中,在主體作用與客體的運算中獲得知識、發展思維。因此就決定了對幼兒的教育應以“活動”為主,教師無需填鴨式的照本宣科,而需要從兒童的角色出發觀察世界,敏于理解兒童的心靈世界,設身處地地為兒童著想。教師的任務就是幫助兒童明確他可能并應該達到的水平,使教學活動超前發展并引導發展。同時,每個兒童的發展與潛在能力具有差異性,如性別差異(顯于女孩智力略優于男孩)個別差異(體現在諸多方面),文化差異(受之于不同的文化熏陶)等,我們只有認識到個體,并重視個體,才能將“兒童是被動的接受者”變為“兒童是積極的參與者”才能真正將“促進每個幼兒在不同水平上的發展”的思考得到擴展和深化。
我們必須樹立正確的兒童觀,認識到兒童的社會地位和合法權利,認識到兒童在發展上的差異性,在發展中的可持續性,才能實現教育對個體的關注,使每一個獨特的生命個體在最大程度上獲得最佳的發展,實現“一切以兒童的發展為本”的教育,創造與兒童生命特性相適應的教育,讓幼兒“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展的經驗”(《綱要》總則第四條)。
4、課程觀。傳統教育中我們對課程的狹義化概念,導致教育實踐中只注重課堂教學,而忽視幼兒游戲和生活活動。所以,今天我們唯有認真學習和理解《幼兒園教育綱要》,才會真正樹立正確的幼兒園課程觀。
首先,課程是幫助幼兒獲得有益經驗的全部活動。它不僅包括上課,還包括日常生活和游戲活動,它不僅指顯性課程,還包括隱性課程。顯性課程指教師直接組織和指導的活動,是有目的、有計劃寫在計劃本里的;隱性課程是指環境、材料、師生交往、言傳身教。這些都對孩子的發展產生影響。它不僅指正規課程,還包括非正規課程。正規課程指事先計劃好的,非正規課程指的是一些偶發的、隨機的教育。如:在游戲活動中,孩子們發生了爭搶玩具的現象,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教師設計了“玩具找朋友”的游戲,提出“玩具愿意和愛護它、不獨霸玩具、懂事關心同伴的人交朋友”的要求。孩子們立刻默默地整理玩具,一起玩,再現了友好和諧的氣氛。又如:在盥洗活動時,孩子們慢條斯理地打肥皂、搓手,卻茫然不顧嘩嘩流掉的水資源。老師創編了故事“地球上沒水了會怎樣?”在一邊講,一邊問的過程中,使孩子們恍然大悟:“原來水會流干的!”由此可見,隨時出現的教育契機蘊涵著豐富的教育價值。也正可謂“課程無處不在”、“生活皆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