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隨筆:正確對待幼兒的犯錯
三、案例反思及措施:
(一)從教師自身入手
1.投入積極的情感,建立良好的師幼關系
陽陽行為上問題的癥結在于心理方面的不適應。要改變這種狀況,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與其建立積極的情感聯系。如果沒有情感上的依戀基礎,他對教師的要求只能是被動執行,甚至還會采取抵觸和反抗的方式。
2.律人要先律己
不能控制自己的教師永遠也不能成功地引導幼兒。幼兒的情緒是波動、外顯的,這要求教師要更加理智。失去理智的教師會被幼兒的情緒牽著走,使師幼矛盾激化,成為教育的失敗者。
3.等幼兒說完話再做判斷
了解幼兒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聽其言,而聽其言的技巧就在于:聽幼兒的話不能只聽一半,萬不可沒等幼兒把話說完,就“以成人之心度幼兒之腹”,主觀地作出判斷,以免誤解或錯怪幼兒。
4.批評可以是“甜”的
同樣是批評,“甜甜”的批評是善意的,更容易讓幼兒接受,因為善意的批評包含著批評者對被批評者的愛。當幼兒意識到“愛”時,就會欣然接受批評并及時改正錯誤。
(二)從陽陽方面著手
要培養幼兒的自我控制能力,很重要的一步是幫助其學會表達自己的情緒感受。對于那些個性強、易沖動、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幼兒,教師的責任是為他們創造機會,培養他們自我控制的能力。教師不是要去改變幼兒的個性,也不應當去改變,因為那不是幼兒教育要達到的目的,更不屬于幼兒教育的責任范疇。如果看到陽陽興高采烈,我說:“告訴我,什么事讓你這么高興呀?”如果看到陽陽又對一個小朋友大吵大叫,我就說:“哎喲,為什么這么生氣啊?跟老師說說,什么事惹得你不高興?”久而久之,陽陽一遇到事,就會主動向我表達他的想法。幼兒的經歷有限,經驗不足,解決問題的效率低,產生矛盾的幾率大。如果不教給他們怎樣自己解決問題,教師就可能成為“消防員”,四處“滅火”,解決矛盾,哪還有時間在游戲中教學呢?幼兒也會因此而失去了許多學習解決問題的機會。當陽陽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沖動以后,下一步的任務就是教給他一些解決問題的方法,使他能夠自行排除一些可能引起消極情緒的原因,與同伴更融洽地相處,并經常保持積極的情感體驗。
這個案例帶給我以下教育啟示:教育應建立在“可信”和“可行”的基礎上,態度應是誠實、誠懇和尊重他人的,不要輕易對幼兒用否定性話語。沒有一個幼兒是有意識地要做錯,有意識地要與老師“作對”的。他們之所以做得不合要求,往往是因為還不知道或者沒有能力做得更好。很顯然,教師的責任不應止于告訴幼兒怎么不對或不好,而是要教幼兒應該怎樣做才符合要求,要培養其良好的行為習慣,防患于未然。每個幼兒都有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就像學習走路時要經歷無數次的跌倒和爬起、無數次的搖搖晃晃一樣,他們是在不斷的錯誤和問題中學習與成長的。更何況,幼兒的發展水平不一致,個體差異很大,不可能全班幼兒都整齊劃一地達到教師的要求。有時候,教師的寬容與耐心更能成為激勵幼兒進步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