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擊經濟犯罪》教案
二、小調整。在講“依法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時,先講“打擊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然后講“打擊危害稅收征管犯罪”和“打擊走私犯罪”,最后講“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犯罪”。
為什么要這樣調整呢?我是這么考慮的:
首先,對兩大塊的次序調整,我感覺課本“依法打擊侵犯公私財產犯罪”這部分內容說的不多,也比較淺顯,難以調動學生的情緒,所以我選擇從第二塊先入手。
其次,對第二塊內容先講哪一個,我考慮到走私離學生太遠,而人民幣離他們還是比較近的,以“真假人民幣”引入容易調動學生的情緒。說完了“錢”,我又轉向“稅收”,因為“錢”和“稅收”聯系的還是比較緊密的,學生能夠接受這種過渡。走私實際上是一種更為嚴重的偷逃稅款的犯罪,這兩部分內容又可以結合起來講。
最后,講完了這部分內容,我用了一句話“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一般都是間接地觸犯了侵犯公私財產罪,還有一些經濟犯罪更為直接侵犯了公私財產”自然過渡到“依法打擊侵犯公私財產犯罪”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