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行使公民權利 自覺履行公民義務
一、說教材
1、地位與作用
本課是初二思想政治法律常識教材的最后一課,具有學科思想教育的總結和落腳點的性質。從思想教育來說,本課具有重要的地位,落實到提高學生的公民意識上。從知識結構來看,上下冊教材分別從法律的作用,國家與法律,公民與法律等不同側面,以憲法為軸心,闡述了有關的法律知識,本課則以憲法為中心和依據,綜合講述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有關知識,既是對前15課的總結,又是對其的深化。
2、教學目標
依據《課程標準》的要求,本節課的教學目標如下:
(1)認知目標
識記——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國公民權利平等性的表現;我國公民權利廣泛性的表現;我國公民權利真實性的表現。
理解——列舉實例,表明我國公民權利的特點;聯系實際,說明公民要依法行使自由權利。
運用——結合身邊的實例,對正確行使公民權利進行討論,分析和判斷,增強學生的公民意識。
(2)能力目標
提高判斷分析能力。即判斷我國公民權利的特點,分析我國公民權利的平等性,廣泛性和真實性。
提高劃清界限的能力。即分清什么是正確行使權利,什么是非法行使權利。
(3)覺悟目標
學習我國公民權利的特點,增強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的情感。
學習我國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增強權利觀念和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要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逐步養成依法辦事,依法律己,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行為習慣。
3、教學重點
(1)我國公民權利的特點
(2)公民要依法行使權利
4、教學難點
公民要依法行使權利
依據:由于初中生思想認識上的原因,法制觀念的缺乏、淡薄,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時常發生,同時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也不懂得依法維護,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反而采取忍聲吞聲或采取非法報復等手段,都是錯誤的。因此,教育青少年學生要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正確行使公民權利。
二、說方法
1、說教法
在課堂教學過程()中,要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以啟發式教學法為主,講解中要注意精講,多設置富有啟發學生思維的問題讓學生思考、討論。為此,應采用多種教學方法和手段。
(1)具體事例法。除了利用教材中現有的事例外,還應多舉一些影響比較重大的典型案例。如陳希同、胡長清、成克杰等受賄腐敗案件,既說明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體現了黨的國家堅決打擊腐敗現象的決心,要求青少年學生要堅決同腐敗行為作斗爭。
(2)討論法。在上述具體事例的基礎上,對其中的一兩個典型事例組織學生討論,激發學生的思維,得出正確的結論。如對陳希同、胡長清、成克杰這些案件進行討論,引導學生思考“這些案件處理說明了什么觀點?并可以要求學生也舉一兩個有關的案例。
(3)比較法。如在講述“要依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時,可以例舉一個學生身邊的典型事例,對受到不法侵害時,逆來順受、忍氣吞聲、非法報復、依法維護的不同結果進行比較,學生就會比較容易地理解要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才是正確的行為。
(4)充分利用幻燈、錄像機等教學設備和儀器,可以節省時間和提高教學節奏。
2、說學法
要求學生在閱讀教材的基礎上,識記基本觀點和基本概念,并能做到理解。同時,在理解的基礎上,能夠運用這些基本觀點和原理,來分析有關的案例,并落實到具體的行為中,做到依法行使公民權利,同各種不法侵害行為作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