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尋求法律幫助
非訴訟途徑有:投訴、調解、行政裁決等。
5、你會寫民事起訴狀嗎?它應包括那幾部分?
怎樣寫民事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的結構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一、首部
民事起訴狀的首部即標題,應寫明文書名稱“民事起訴狀”
二、正文
1.當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是公民個人時,應當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先列寫原告的姓名及其基本情況。如果原告有代理人的,緊接著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列寫代理人時,應寫明是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還是指定代理人,列寫完原告及其代理人后,再寫被告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有數人時,應依次寫出,校享受權利和應盡義務的大小排列,即享受權利大的原告和應盡義務多的被告分別先列寫,然后按順序排列。基本情況寫法相同。如果有訴訟代理人的,可在該當事人基本情況下,另起一行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單位和職務。
如果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應當在列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之后,寫明第三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并根據案情需要,指明第三人與原、被告的關系。
2.訴訟請求
在訴訟請求一欄內,主要寫明請求解決爭議的權益和爭議的事物。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事項,如請求人民法院解決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合同履行或者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事項。離婚案件,應先寫明請求判決與被告離婚;其次,要明確提出對子女的撫養及財產分割的意見和要求。
3.事實和理由
(1)事實部分
要圍繞著訴訟目的,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敘述要完整,要講明民事案件案情事實的六個要素,即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和結果;敘事要真實,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根據之一,敘述案情時,必須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案件事實的本來面貌;敘事要明確,與爭議事實有直接關系的事實,要詳細敘述明白,與案情事實關系不重要的,但又必須交待清楚的,可以簡要概括。同時注意敘述事實用語要準確,表達恰當。
(2)證據部分
證據是證明所訴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依據。如果所訴的案件沒有證據,是經不起人民法院審查和被告人辯駁的。只有列舉出足以證實事實真實的可靠的有關證據,才能達到人民法院立案處理的目的和訴訟的預期效果。
在訴狀中,應當列述的證據,有三項內容:一是列述提交有關的書證、物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事實真相的材料;二是說明書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材料的來源和可靠程度;三是證人的證言內容以及證人的姓名、住址等。
原告應在證據部分說明向人民法院提交書證原件、物證原物的情況。在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難時,要說明可以提交的復制品、照片、節錄本的情況。如果提交的是外文書證,也必須附送中文譯本,并說明其情況。
原告在證據部分,可以申請證據保全,也就是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證據保全。申請時,應說明因什么證據需要保全,是書證、物證還是證人證言(如書證可能腐壞、丟失;物證可能毀滅、變質;人證因年老或有疾病可能死亡等),應說明證據由什么人所持有及其具體理由等。
證據的寫法。民事起訴狀的證據不單列,一般是隨寫事實隨列證據。對于能夠證實某個重要事實的有關證據,在敘述事實過程中,在談到這個事實的時候用括號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