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倫改革
第一單元 古代歷史上的改革
第1講 梭倫改革和商鞅變法
大題預測
1.公元前6世紀初,雅典城郊有個叫克里埃尼圖斯的青年。他出身平民,家庭貧困,不具備擔任官職的財產資格。后來,克里埃尼圖斯開辦手工作坊,生產葡萄酒并銷往市場。5年后,他的年總收入達到了280麥斗,躋身于第三等級。
(1)按梭倫立法,躋身第三等級的克里埃尼圖斯能享受什么政治權利?如果生活在秦國,依據商鞅之法,他可以通過哪些途徑提高自己的社會政治地位?
(2)梭倫改革和商鞅變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剝奪了貴族特權,在此過程中,兩者采取的策略有何不同?
答案 (1)擔任低級官職(或除執政官外的各級職官的選舉和任職資格)。立軍功;努力耕織。
(2)梭倫:崇尚中庸(調和),手段溫和。商鞅:不畏權貴,嚴刑峻法。
2.閱讀下列材料:
梭倫制定的四個財產等級及其權利的分配
500麥斗級 擁有年產500麥斗(1麥斗約合52公升多)農產品的地產(這個產量足夠提供15個家庭一年所
需的基本口糧)的公民。享有選舉、充任包括執政官在內的各級國家官職的資格
騎士級 有能力提供馬匹和武器裝備,并擔任騎兵的公民。躋身該等級年收入必須達300~500麥斗。享有除司庫以外的各級官職的選舉和任職資格
牛軛級 擁有兩頭耕牛,其財產可達到自備盔甲、擔任重武器裝備步兵的公民,大約需要年收入200~300麥斗農產品。享有除執政官以外的各級官職的選舉和任職資格
日傭級 泛指受雇于他人的公民。他們年收入不到200麥斗。不能擔任任何公職,但可參加公民大會和作為陪審員參與司法活動
請回答:
(1)雅典公民被劃分為四個等級的依據是什么?與憑血緣建立的等級制度相比,有何進步性?對雅典的哪一個階層最有利?
(2)財產等級制度能給雅典公民帶來真正的平等嗎?為什么?
答案 (1)財產的多少。打破了貴族靠血緣門第的世襲特權壟斷政權的局面,為非貴族出身的工商業奴隸主開辟了參政議政的道路,也使下層平民獲得了一定的公民權利,有利于雅典民主政治的建立和發展。對工商業奴隸主階層最有利。
(2)不能。因為按財產多少劃分公民的等級,財產越多,等級越高,享有的權利越多,這是一種有條件的平等,
而不是公民的普遍平等。
3.閱讀下列材料:
材料一 商鞅強調“輕罪重罰”,主張“以刑去刑”,對此韓非子評論道:“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韓非子》
材料二 “連坐”也稱相坐、隨坐、緣坐,是一種存在已久的株連政策。商鞅變法使該政策更加確定化,并將其與什伍制度相結合,以后代代相傳。秦始皇時,百姓不堪統治的殘暴,在隕石上刻“始皇死而地分”等字。秦始皇抓不到案犯,便將在隕石附近居住的百姓全部誅殺,這也是一種“連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