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三節 北宋中期的社會危機和改革
(3)教育。
a.改革科舉。廢除明經諸科,進十不再考詩賦,專考經義與時務策。并設立明法科,專考律令與斷案。
b.整頓太學。重編教科書,內容均為儒家經典。考試優秀者可直接受官,此為“三舍法”。使學校成為支持變法并培養變法人才的地方。
2.評價。
(1)積極作用。政府財政收入大增,各地興修了許多水利工程,不少荒地辟為良田,軍事實力也有所增強。一定程度上扭轉了積貧積弱的局面。
(2)消極作用。用人不當(解釋:),出現一些官僚為害百姓的現象;新法觸犯了大地主、大官僚利益,遭至強烈反對;有的地方官拒絕執行新法;神宗死后,司馬光為相,廢除新法。
[資料]變法涉及面廣,阻力很大。1074年被罷,次年復職,1076年再罷相,退居江寧至死。1085年,神宗死,改元元祐,罷新法,史稱“元祐更化”。其關鍵人物為司馬光等人,他與王的分歧只是運用什么辦法擺脫積貧積弱的危機。王曾說與司馬光“相好日之久,而議事每不合”,因“所操之術多異故也”,司馬光說與王“趣向雖異,大歸則同”,所以更化是將變法不不合理的部分加以廢除,而采取更新的合理的措施。因此,可以說司馬光是一個保守的現實主義者,而王安石乃是一個激地的理想主義者。
(3)總體評價。是要北宋中期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異常尖銳的情況下進行的改革運動。王安石是中國古代杰出的政治家。馬克思稱他為“中國十一世紀偉大的改革家”。
[提問]回顧討論一個問題:為什么北宋中期即可出現嚴重的社會危機和統治危機呢?改革失敗難道是歷史的必然嗎?
[課堂小結]
[課后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