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考點專項:哲學發展的原因復習教案
備考高效學習方案政治考點專項:哲學發展的原因●考點突破1.事物的發展是內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結果(1)在事物的發展中,內因和外因同時存在,缺一不可。唯物辯證法認為,矛盾是事物發展的動力。事物的發展既離不開事物的內部矛盾(內因),也離不開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不具備外部條件,事物不能發展;但只具備外部條件,事物也不能發展。事物的發展是在種種外部條件的影響下,促使其內部矛盾雙方在力量上不斷彼此消長,從而引起雙方地位的變化實現的,是內因和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結果。(2)內因、外因在事物發展中的作用是不能等同的。首先,應充分肯定內因的決定作用。內因是事物發展的根據、根本動力、根本原因、基礎、源泉。事物的變化發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內部矛盾引起的。事物內部矛盾的雙方既相互依賴又相互排斥,由此使矛盾雙方的力量和地位發生變化,推動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發展。內因決定著事物發展的方向,并且外因也只有作用于事物的內部矛盾才能發揮其作用。其次,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必要條件。沒有外因,事物也不會變化發展。這里要注意四點:第一,外因不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有的,是必要條件。因為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都和周圍的事物相互聯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響。第二,外因不可撇開內因單獨起作用。第三,盡管外因有時對事物發展起著非常大的作用,但仍是第二位的,不是決定性的因素。因為外因的作用必須以內部矛盾的存在為前提,并且必須通過內因才能發揮作用。第四,從性質上看,外因的作用存在著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事物發展起加速、促進的作用;另一種是起延緩、促退的作用。因此我們不能千篇一律地去看待外因的作用。再次,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外因對事物發展所起的作用,表現在對事物內部矛盾的影響上,即通過促使內部矛盾雙方力量的變化而推動事物運動、變化和發展。(3)學習內外因辯證關系原理,要求我們要堅持內因外因相結合的觀點。既要重視內因的決定作用,也不可忽視外因的作用。2.“矛盾特殊性是事物千差萬別的根據”與“內因是一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內在本質,抓住了事物的內因,也就可以確定一事物與其他事物相區別的主要依據”是一致的。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告訴我們,矛盾的特殊性是世界上諸種事物之所以千差萬別的內在原因,構成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質。而唯物辯證法關于內因的觀點則說明,內因是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內在本質,抓住了事物的內因,就可確定這一事物與其他事物相區別的主要依據,也只有捕捉住事物的內部矛盾,才能把握住事物的變化和發展。學生對此有疑問,不明白這兩種說法間有什么必然聯系。實際上,這兩種看法是完全一致的。因為每個不同的事物,其內部都包含有自身的特殊的矛盾,這種特殊的矛盾就構成了一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質,也是世界上各種事物的運動之所以顯示出千差萬別的復雜情況的內在原因,或者叫根據。這說明,矛盾的特殊性能將一事物與其他事物根本區別開來,正是由于其內部矛盾即內因造成的。所以,盡管每一事物都有其內在的特殊的本質和外在的各種特征,但要正確區分不同的事物,關鍵要抓住其內在的特殊的本質或內部矛盾(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