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歷史對外開放格局的初步形成
四、點撥延伸
1、 我國對外開放的國際和國內背景有哪些?
國際方面,20世紀70年代的國際形勢走向緩和。中國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相繼實現了中美、中日關系的正常化。在經濟上,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加快。世界發展的趨勢表明,任何國家的發展特別是經濟的發展,絕不能割裂國際間的聯系,而只能積極地利用這種關系為本國的發展來進行服務。亞洲“四小龍”等一批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的經濟騰飛對中國很有借鑒意義。這些都為中國的改革開放準備了難得的國際環境,為創辦特區提供了機遇。
國內方面,經過“十年動亂”的破壞,國民經濟已到了崩潰的邊緣。粉碎“四人幫”后,廣大人民對多年的階級斗爭已深惡痛絕,人心思治,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形成了以鄧小平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領導集體,做出了將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重大決策。1978年和1979年,鄧小平先后訪問了日本和美國。面對西方高速發展的經濟,在深感中國已經落后的同時,他深刻地認識到:“環顧全球,今天世界上經濟發展較快的國家,沒有一個是閉關自守的。對外開放的政策是中國的希望。關起門來搞建設是不行的,中國的發展離不開世界。” 通過對外開放,迅速縮短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被寫入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文件。
2、 為什么要首選深圳等四個地區舉辦特區?
這四個地方在地理、人文條件方面具有展開對外經濟活動的優勢。一是靠近國際市場。深圳和珠海與香港、澳門毗鄰。汕頭和廈門也與港澳臨近。廈門還面對中國臺灣。二是歷史上這些地方與海外有密切交往。三是深圳是中國南方對外交通的重要陸路通道,汕頭和廈門是中國南方的重要海運港口。四是有廣闊的經濟腹地可為依托。五是海外華僑、外籍華人有許多人的祖籍就在這里。
3、設立經濟特區是我國的首創嗎?我國的經濟特區“特”在哪里?
開辦經濟特區國外早有先例。最早的是16世紀在意大利熱那亞建立的自由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經濟特區遍布亞、非、拉和北美、歐洲的許多國家和地區。
中共中央、國務院規定,在經濟特區實行特殊的經濟政策和管理體制。建設資金的來源,以吸收外資為主;經濟形式,以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即“三資”企業為主,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產品銷售,以外銷為主;經濟運行,以市場調節為主。在特區內,對投資外商在稅收、土地使用、入境出境管理等方面,給予特殊的優惠和方便。“三資”企業所得稅率為15%,中外合資企業外商所得合法利潤匯出境外免征所得稅。特區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生產所需要的機器設備、零配件、原材料、運輸工具和其他生產資料。免征進口稅;進口必需的生活用品,可根據具體情況分別征收或減免進口稅。特區出口產品,除國家限制出口或另有規定的少數產品外,免征工商統一稅。外商經過申請批準后,可在深圳特區取得土地使用權,但禁止買賣、出租和擅自轉讓。外商來特區投資,在投資方向、投資數量、企業經營管理、勞動工資等方面也給予優惠待遇。
4、“面朝大海”的中國最大特區將如何等待“春暖花開”?
作為中國最大的特區,海南陸地面積是其他四個特區的數倍,又是全國最大的海洋省,資源富饒,生態優越。然而辦特區十多年來,發展速度和經濟實力都落后于其他特區。一些專家認為,這背后的重要原因是海南錯過了一些最佳戰略機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