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課 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曲折發展(岳麓版學案)
(三)法制建設: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1978年以后)
1.歷史條件:
①文革的深刻教訓;
②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建設方針,并著手平反冤假錯案,恢復和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為全面開展法制建設準備了政治基礎。
③社會主義建設進入新階段,改革開放的逐步展開。建設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完善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制度、進行深人持久的民主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2.法制建設的措施:全面立法,建立法律體系
①1979年《刑法》
②1982年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意義:它是新時期治國安邦的總章程;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加強
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障。
價值:既體現了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所確定的法制建設方針,也是對對三十多年來歷史經
驗教訓的總結。
③1986年《義務教育法》《民法通則》《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環境保護法》等
3.法制建設的成果
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初步實現了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各方面有法可依;使民主政治建設趨于制度化、法律化;為依法治國奠定了政治基礎。
4.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
①提出:1997年,中國共產黨“xx大”把“依法治國”確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發展:1999年,九屆人大把依法治國寫進憲法——法制建設里程碑。xx年,xx大提出發展民主政治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③新進展:近年來,我國加強對依法治國的宣傳教育,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質和法制觀念;依法打擊各類違法犯罪,各屆人大加強執法監督,依法治國取得了新進展。
(四)加強基層民主建設;
1989年,頒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城市居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 產生。
1998年,頒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
產生。在農村,以 、 、 、 為核心的村民自治正不斷擴展。
【思維拓展】
1.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1)形成基礎
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團結合作、共同反對國民黨專制獨裁的歷史
(2)組織形式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在建國初期代行全國人大的職權。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召開后,政協以統一戰線的組織形式繼續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發揮重要作用。
(3)特點
①是以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為前提的。
②是以服務社會主義事業為共同目標的。
③我國各民主黨派和共產黨一起參加國家政權,參加政府工作,不存在輪流執政的問題。
④我國各民主黨派都得到憲法的承認和保護,享有憲法范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
(4)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實踐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