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單元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第三單元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知識要點
第五課 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1.了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性質和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我國的國家機構中居于最高地位,其它國家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并受它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它是本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本行政區域內的一切重大問題,都由它討論決定,并由它監督實施。它們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起構成了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的完整體系。
2.了解人大代表的產生方式、任期、權利和義務。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由民主選舉產生。產生的方式有兩種:直接選舉和間接選舉。每屆任期五年。
權利: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除審議各項議案、表決各項決定外,還享有提案權和質詢權。
義務:必須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與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3.理解我國的國體和政體及其相互關系。
國體即國家性質,我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體即國家政權機關的組織形式,在我國,同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相適應的政權組織形式,就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
4.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
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的最重要特點,就是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主要表現在:
第一,在人大與人民的關系上,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第二,在人大與其它國家機關的關系上,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其他國家機關都由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第三,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構的關系上,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的職權,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實行這種制度,能確保國家權力協調高效運行,形成一種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
5.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含義和基本內容。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統一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內容包括: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在普選的基礎上選舉代表,組成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由國家權力機關產生其他國家機關,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6.說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由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決定的,是中國人民奮斗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鮮明的特點。這一制度以人民當家作主為宗旨,真正保證了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好制度。
第六課 我國的政黨制度
1.了解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執政地位的確立。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執政地位不是自封的,是中國人民經歷長期的實踐鄭重作出的歷史性選擇。是由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