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行使:需要監督
高一政治教學案2----12
第四課 第二框 政府權力的行使:需要監督
溫故知新:
近幾年來,各地以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為契機,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道路上作了許多積極有益的探索。山東省已在17個市和15個縣,設立了行政投訴中心,普遍開展了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的工作。XX年上半年山東省各級行政投訴中心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訴2997件,查結2896件,有456名公務員因“不作為”或“亂作為”受到追究。
(1)為什么政府應該依法行政?
(2)結合上述材料談談政府怎樣才能做到依法行政?
[學習目標]:
1、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
評價一項加強對政府權力進行監督的改革措施,說明政府的權力不能濫用,行使權力要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愿望。
2、教育教學目標分析:
①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必要性、意義
②我國行政監督體系
知識學習 問題探究
一、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意義
1、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原因:
(1)必要性:權力是把 ,為了防止 ,需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
(2)政府接受監督的重要意義
政府接受監督是 、 的必要保證。
政府只有接受監督,才能提高 和 ,防止和減少 ;才能防止 ,防止 、 等腐敗行為,保證 ;才能更好地 、 、
,作出正確的決策;才能真正做到 ,造福于人民,從而建立起一個 的政府。
2、怎樣對政府權力實施監督:
(1)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的關鍵,是建立和健全 。
這個機制,一靠 ,二靠 。
具體說,①發揮 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的 、 、 、 ,使人民能夠有效地監督政府權力的運行。②加強 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堅持用
,健全 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