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級化學上冊復習教學設計
7、量筒 用于量取一定量體積液體的儀器。 注意:① 不能在量筒內稀釋或配制溶液,決不能對量筒加熱 。
② 也不能在量筒里進行化學反應
操作注意:在量液體時,要根據所量的體積來選擇大小恰當的量筒(否則會造成較大的誤差),讀數時應將量筒垂直平穩放在桌面上,并使量筒的刻度與量筒內的液體凹液面的最低點保持在同一水平面。
8、托盤天平:稱量儀器,一般精確到 0.1克。注意:稱量物放在左盤,砝碼按由大到小的順序放在右盤,取用砝碼要用鑷子,不能直接用手,天平不能稱量熱的物體, 被稱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要在兩邊先放上等質量的紙, 易潮解的藥品或有腐蝕性的藥品(如氫氧化鈉固體)必須放在玻璃器皿中稱量。
9、集氣瓶:(瓶口上邊緣磨砂,無塞 )
用途:①用于收集或短時間貯存少量氣體。②也可用于進行某些物質和氣體燃燒的反應器。 注意事項:① 不能加熱 ② 收集或貯存氣體時,要配以毛玻璃片遮蓋。③ 在瓶內作物質燃燒反應時,若固體生成,瓶底應加少量水或鋪少量細沙。
10、廣口瓶 (內壁是磨毛的): 常用于盛放固體試劑,也可用做洗氣瓶
11、細口瓶 用于盛放液體試劑 :棕色的細口瓶用于盛裝需要避光保存的物質,存放堿溶液時試劑瓶應用橡皮塞,不能用玻璃塞。
12、漏斗 用于向細口容器內注入液體或用于過濾裝置。
13、長頸漏斗:用于向反應容器內注入液體,若用來制取氣體,則長頸漏斗的下端管口要插入液面以下,形成“液封”,(防止氣體從長頸斗中逸出)
14、分液漏斗 主要用于分離兩種互不相溶且密度不同的液體,也可用于向反應容器中滴加液體,可控制液體的用量
15、試管夾 用于夾持試管,給試管加熱。
注意事項:① 使用時從試管的底部往上套,夾在試管的中上部(或夾在距管口1/3)(防止雜質落入試管)② 不要把拇指按在試管夾短柄上。
16、鐵架臺 用于固定和支持各種儀器,一般常用于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注意事項: a、鐵夾和十字夾缺口位置要向上,以便于操作和保證安全。
b、重物要固定在鐵架臺底座大面一側,使重心落在底座內
17、酒精燈
用途:化學實驗室常用的加熱儀器
注意事項:
① 使用時先將燈放穩,燈帽取下直立在燈的右側,以防止滾動和便于取用。
② 使用前檢查并調整燈芯(保證更地燃燒,火焰保持較高的的溫度)。
③ 燈體內的酒精不可超過燈容積的2/3,也不應少于1/4。(酒精過多,在加熱或移動時易溢出;太少,加熱酒精蒸氣易引起爆炸)。
④ 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內添加酒精(防止酒精灑出引起火災)
⑤ 禁止用燃著的酒精燈直接點燃另一酒精燈,應用火柴從側面點燃酒精燈
(防止酒精灑出引起火災)。
⑥ 酒精燈的外焰最高, 應在外焰部分加熱 先預熱后集中加熱。要防止燈心與熱的玻璃器皿接觸(以防玻璃器皿受損)
⑦ 用完酒精燈后,必須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熄。(防止將火焰沿著燈頸吹入燈內)
⑧ 實驗結束時,應用燈帽蓋滅。(以免燈內酒精揮發而使燈心留有過多的水分,不僅浪費酒精而且不易點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