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教案示例(人教版)
作者:劉海
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勞動合同體現出來的,社會保障制度又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而設立的。建立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安定的根本性措施。那么,什么是社會保障制度?它的基本內容是什么?建立的基本原則是什么?在我國盡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是什么?這就是我們今天這節課要講提主要內容。
講授新課
五、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板書)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含義(板書)
所謂社會保障制度,是指由國家依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而提供救助和補貼的一種制度。
同學們在理解和掌握社會保障制度這一概念時應注意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社會保障的對象是社會的全體成員,它既包括聾啞傷殘、鰥寡孤獨的不幸者,也包括全體社會成員的生老病死。
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是一定時期的國民收入。
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是國家政府,任何個人、單位和團體都不能韻扮演社會保障的角色。
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方式是由國家立法加以保護,使其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一種責任和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建立社會化為標志的生活安全風,來消除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產生的社會不安定因素,防止社會動蕩。
每一個勞動者,在其一生中總會遇到如生、老、病、死、傷、失業等風險,承擔這些風險,除了靠個人和家庭的力量外,還必須依賴社會保障制度。既然社會保障的對象是社會全體成員,那么它必然牽動著千家萬戶,涉及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板書)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等內容。
社會保險(板書)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法律強制實施,為工薪勞動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業以及遭受職業傷害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它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保險的對象是正在勞動或不能再勞動的勞動者,其資多來源于勞動者創造的價值的扣除或儲存,勞動者享受保險的權利以他對社會所盡的義務為前提。社會保險屬于政府舉辦的政策性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主干部分,我國至今仍在實行勞動保險,就屬這種社會保險。
社會救濟(板書)
所謂社會救濟,是指政府對生活在社會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貧困地區或貧困居民所給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社會救濟的主要對象是:孤老、孤兒、無贍養人又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以及因某些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人等。社會救濟歷來被看作是政府或社會團體幫助經濟困難者解決生活困難的一項重要措施。社會救濟是屬于低層次的社會保障。我國目前的社會救濟包括兩種:一是對長期無法解決生活困難的社會貧困成員的定期救助;二是對受意外災害的社會成員的臨時救助。
社會福利(板書)
所謂社會福利,是指政府為社會成員舉辦的各種公益性事業及各類殘疾人、生活無保障人員所提供生活保障的事業。換句話說,是指除工資、社會救濟以外,社會(包括企業、市業單位)為其成員提供的各種福利性補貼、舉辦的各種福利事業的總稱。
社會福利一般包括:第一,職工福利(如舉辦各種集體福利設施:食室、浴室、理發室、圖書館、俱樂部、托兒所等;建立各種補貼;取暖費、冷飲費、交通費等以及組織業余文化娛樂活動等。)第二,社會福利(如國家和社會有關部門興辦社會文化教育衛生事業及市場建設、服務網點、社會服務等。)第三、特殊福利(如政府或團體為殘疾人舉辦的福利工廠、孤兒院、養老院等。)
社會優撫(板書)
所謂社會優撫,是指政府對軍屬、烈屬、得員轉業軍人、殘廢軍人所進行的優待撫恤制度;也包括對因公致殘或犧牲的英雄模范人物及其家庭給予的物質上的幫助或照顧。社會優撫是一種特殊的社會保障方式。
(為了鞏固以上的學講的內容,教師可板書下圖,以便對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進行梳理。另外,教師還可組織學生對教材中的楷體字內容進行閱讀和討論。)
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則(板書)
既要有得社會生產,又要保障基本生活(板書)
為什么要有利于生產?因為,過高的社會保障水平會造成政府負擔過重(社會保障制度所需資金是國民收入的一部分),不得社會生產發展,而社會生產的發展又是進行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為什么又要保障基本生活?因為,保障社會成員的最基本生活,是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最直接的目的。過低的社會保障水平會損害勞動者的積極性。因此,要正確處理好既要有利于社會生產,又要保障社會成員基本生活的關系。這就要從我國的國情、國力出發,使兩者很好地兼顧起來。
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板書)
每一個勞動者都應認識到:社會保障所需費用要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與實現。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如,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采取的就是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養老保險結合的方式。又如,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實行的是國家、單位、個人三方面合理負擔的原則。在社會保障方面,勞動者既享有獲得社會保障權利的一面,又有履行繳納社會保險費義務的一面。勞動者應該在履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去享有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做到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權利和義務對等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和要求。社會保險體現了這一原則。所有就業的勞動者都有義務把自己收的一部分繳納給社會保險機構積累起來,等到需要時就可支用。對那些有能力履行義務而不履行者,社會有權力把他們排除在社會保險之外。當然,對那些沒能力參加社會保險或生活的貧困線以下的人,則可由國家出面給予必要的社會救濟。
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意義(板書)
建立新型社會保障制度,是企業深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的必要條件(板書)
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然要求企業成為市場的主體,即要成為依靠市場而自下而上和發展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經濟實體和法人。為使企業成為市場主體,就要求企業能夠面向市場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要求企業按照市場供求變化來決策資源配置;要求企業內部進行勞動、人事等方面的改革。而在改革中,出現企業關停并轉以及企業富余人員進行安置與生活保障是十分必要的,在這種情況下,失業保險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失業保險制度是指,社會應保證有勞動能力而未能就業的人,在失業或待業期間有一定的收入,以維持基本的生活,并對他們進行培訓,通過各種途徑使他們再就業。可見,失業保險以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對企業的深化改革與發展,起著促進和保證作用。
建立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增加企業活力的客觀要求(板書)
政企分開,徹底改變“企業辦社會”現象,是增加企業活力的客觀要求。長期以來,職工的養老、醫療、待業等絕大多數費用均由企業承擔,這就使企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不能平等參與市場競爭。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可以擺脫這一學生包袱,充分發揮企業的活力。職工保障的責任和義務不應該也不可能由企業來承擔,企業的功能是組織生產經營。組織職工生產勞動,給他們支付相應報酬,是企業應當做的事情。但職工的生、老、病、死問題,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由社會予以解決。否則的話,不僅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移位,也不利于企業開展公平競爭。因為,新老企業職工年齡結構不同,退休金、醫療費等負擔也就十分懸殊,我國在傳統經濟體制下,企業組織生產的功能嚴重窒息,這是企業長期以來生產效率低下的一個重要原因。為了增加企業的活力,使新老企業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需要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作支撐。
建立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安定的根本性措施(板書)
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安全閥和穩定器。現代化大生產和激烈的競爭打破了以往社會的寧靜生活秩序,給人們帶來的風險大大增加。社會保險對那些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勞動者實行社會保障,就免除了人們的后顧之憂,消除了社會不安定的因素,保證了現代社會能在劇烈競爭中變動中正常地、并且是有效率地運轉和發展。
鞏固新課
(教師對本課的內容進行歸納總結,并請學生思考回答以下問題)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含義是什么?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和基本原則是什么?
建立社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意義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