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 教案示例(人教版)
作者:劉海
在現實生活中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勞動合同體現出來的,社會保障制度又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而設立的。建立新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安定的根本性措施。那么,什么是社會保障制度?它的基本內容是什么?建立的基本原則是什么?在我國盡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意義是什么?這就是我們今天這節課要講提主要內容。
講授新課
五、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板書)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含義(板書)
所謂社會保障制度,是指由國家依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活權利而提供救助和補貼的一種制度。
同學們在理解和掌握社會保障制度這一概念時應注意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社會保障的對象是社會的全體成員,它既包括聾啞傷殘、鰥寡孤獨的不幸者,也包括全體社會成員的生老病死。
社會保障的物質基礎是一定時期的國民收入。
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是國家政府,任何個人、單位和團體都不能韻扮演社會保障的角色。
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方式是由國家立法加以保護,使其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一種責任和制度。
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建立社會化為標志的生活安全風,來消除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產生的社會不安定因素,防止社會動蕩。
每一個勞動者,在其一生中總會遇到如生、老、病、死、傷、失業等風險,承擔這些風險,除了靠個人和家庭的力量外,還必須依賴社會保障制度。既然社會保障的對象是社會全體成員,那么它必然牽動著千家萬戶,涉及到每個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板書)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包括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等內容。
社會保險(板書)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法律強制實施,為工薪勞動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業以及遭受職業傷害的情況下,提供必要的物質幫助。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它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保險的對象是正在勞動或不能再勞動的勞動者,其資多來源于勞動者創造的價值的扣除或儲存,勞動者享受保險的權利以他對社會所盡的義務為前提。社會保險屬于政府舉辦的政策性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主干部分,我國至今仍在實行勞動保險,就屬這種社會保險。
社會救濟(板書)
所謂社會救濟,是指政府對生活在社會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貧困地區或貧困居民所給予的基本生活保障。
社會救濟的主要對象是:孤老、孤兒、無贍養人又無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以及因某些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人等。社會救濟歷來被看作是政府或社會團體幫助經濟困難者解決生活困難的一項重要措施。社會救濟是屬于低層次的社會保障。我國目前的社會救濟包括兩種:一是對長期無法解決生活困難的社會貧困成員的定期救助;二是對受意外災害的社會成員的臨時救助。
社會福利(板書)
所謂社會福利,是指政府為社會成員舉辦的各種公益性事業及各類殘疾人、生活無保障人員所提供生活保障的事業。換句話說,是指除工資、社會救濟以外,社會(包括企業、市業單位)為其成員提供的各種福利性補貼、舉辦的各種福利事業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