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課《人格不可辱》教案
案例分析2:某顧客購買家用電器后因使用不當造成電器損壞,要求商店退賠。在商店營業員不同意退賠的情況下,顧客對營業員進行了辱罵,并動手打了營業員一個耳光。
學生討論:
(1)結合這一案例談談你對“顧客永遠是上帝”這一經營理念的認識。
(2)通過案例分析1和案例分析2的討論,兩則案例給我們的啟示是什么?
設計意圖:通過這一案例分析,使學生明確消費者與經營者在商品和服務市場上人格是平等的,公民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市場競爭過程中,特別是在買方市場條件下,“顧客永遠是對的”、“顧客是上帝”體現的是一種對顧客的禮遇,但從法律上來說,經營者的權益,特別是人格尊嚴同樣應當受到尊重,侵犯經營者人格的行為同樣應當受到制裁。
問題提示:(1)因為在商品和服務市場上,競爭使經營者越來越認識到顧客的重要性,“顧客永遠是對的”、“顧客是上帝”成為許多經營者的理念。“顧客是上帝”體現的是一種對顧客的禮遇,是一種服務的心態。作為“上帝”的消費者理應得到足夠的尊重和禮貌,但尊重和禮貌都是雙方的,顧客也不能違背顧客與商場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則。(2)啟示;對于公民來說,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不做有損人格的事,才能真正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遵紀守法,既是公民良好素質的表現,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
教師小結:在商品和服務市場上,經營者和消費者是平等的,作為經營者,應尊重消費者,而作為消費者也應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做有損于人格的事,不能因為自己是“上帝”而割裂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因此,要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首先要不做有損于人格的事。
通過學習同學們應該知道姓名權、名譽權是一個人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了解法律對姓名權和名譽權的有關規定。懂得維護自己人格尊嚴的正確方法,培養提高依法維護自己人格尊嚴的能力。懂得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增強權利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尊重他人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