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 做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上課用到的典型文字資料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隨,應想辦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單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應及時告訴警察,或者打電話給自己最信賴的人來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學、放學時,應與同學結伴而行,身上不要帶過多的錢,不要攜帶珍貴物品,即使攜帶了,也不要隨意顯露。
7、遭到壞人綁架、劫持、傷害等暴力侵害時,要大聲呼救,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反擊。如果壞人過于兇狠,一般不要與其硬拼,這時要鎮靜、機智地與之周旋,以尋找機會脫身并報警。
8、遭遇違法犯罪行為侵害時,及時報警,并記住壞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機關破案。
二、活動設計方式。
1、“拍案說法”:
活動目的:在現實社會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事時有發生,運用法律手段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報導也屢見報端。通過這一活動,把社會實踐與課堂教學緊密結合起來,讓學生積極參與教學,動手獲取信息,感受未成年人受國家的特殊保護,通過體驗更加熱愛法律。讓學生得教訓、獲教益,并進一步增強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活動方式:
可以在每節課之前進行,也可以專門安排一節課完全讓學生自己來組織。
活動步驟:
步驟一:全班同學可以單獨,也可以以自愿組織的形式組成不同的小隊,通過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不同方式,去尋找有關未成年人受侵害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案例,并制作成各種文字資料或圖片資料。
步驟二:在新課上課前,請同學們以小組為單位,向全班同學講述他們所了解的案例。
步驟三:引導全班同學進行簡短思考,并簡單談談自己從這個案例所得到的教育和啟示。
2、模擬法庭
活動目的:通過學生參與、實踐,了解建立健全監督和制約機制是法律有效實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體會法庭的嚴肅、法律的尊嚴和公正,增強權利義務觀念,掌握維護權益的有效方法。
活動步驟:
1、課前準備:
(1)提供訴訟典型案例
可以為前面提供的材料中的被虐女童母親節狀告父母,也可以是同學們自己收集到的案例。
(2)確定模擬扮演分工。
從本班同學中選出若干人,分別扮演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原告、原告律師、被告、被告律師等。不擔任扮演角色的同學也作出分工,作為某具體角色的助理,參與學習、調查、研究和準備工作。扮演者準備服裝(或者標志),由班干部作出安排并準備模擬法庭所用的簡單道具。
(3)根據案情和角色需要,分別復習、查找與此案審判的有關法律知識(如適用什么訴訟程序、涉及的有關法律根據、訴訟請求的根據、辯駁對方的證據等)。
2、開庭前布置模擬法庭現場。
(1)開庭審理
審判長在核查訴訟參與人到齊之后,宣布正式開庭。
遵照審判長的安排,原告宣讀訴狀,并出示有利于自己證據。
原告辯護律師申述訴訟請求的法律根據。
被告(或其辯護律師)作答或者提出反訴,并出示自己的證據。
(2)法庭辯論。
(3)審判長宣判。
審判長宣布審判活動結束。
3、本活動后的總結
扮演者結合自己的角色,說明審理中受到的制約,說明自己參與活動的體會(如審判長的審判手記、原告勝訴的依據、被告敗訴的教訓、辯護律師的作用和辯護依據等)。
全班同學交流自己的心得(如對法律的理解,對訴訟程序的理解,參加旁聽的體會,對訴訟參與人表現的評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