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可違(學案)
學習目標
1.知識目標:
(1)違法行為的含義及其類別
(2)刑法的含義
(3)犯罪的特征
(4)我國刑罰的種類
2.能力目標:
(1)能結合違法犯罪的有關案例,正確判斷什么是違法行為,什么是犯罪行為。
(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約束自己不良行為的能力。
(3)初步學會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3.情感態度價值觀目標:
(1)樹立尊重規則、尊重法律的觀念。
(2)感受法律的尊嚴,做知法守法愛法的人。
(3)加強自身修養,增強法制觀念,防微杜漸。
三、教學重點
使學生能夠認清合法與非法行為,初步具有守法觀念。
四、教學難點
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三者的區別。
預習導航
一、 知識脈絡
二、新知初探
1、請同學們閱讀課本p91事例。
思考:一個好學生為什么會丟了大面子?
這樣的事可以避免嗎?
2、請同學們以小組為單位分別模擬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個情境。
三個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為違反了什么法律?行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結果?
3、總結: 違法行為的定義;違法行為的種類
4.我們結合教材中三個情境來完成教材第93頁的表格(提示:
任何一類違法行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請同學們看材料來分析犯罪的特征。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陳正平,32歲,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區烏江鎮商業村人,1992年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陳正平在南京市江寧區湯山鎮經營“菊紅”面食店期間,為瑣事與湯山鎮“正武”面食店業主陳宗武發生矛盾。陳正平見陳宗武面食店生意興隆,遂懷恨在心,意圖報復。
XX年9月13日晚11時許,陳正平潛入“正武”面食店,將所攜帶劇毒鼠藥“毒鼠強”投放到該店食品原料內,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發至今已死亡42人。
9月30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陳正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思考(1)陳正平的犯罪行為給社會帶來了什么危害?
(2)他的行為違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屬違法行為的類別?
(3)陳正平的犯罪行為受到了什么處罰?
5.總結:犯罪的特征
6. 刑罰是不是刑法?請同學們繼續看書,談談對刑罰的理解。
三、我有疑問(把自學中不懂的問題記下來,我們一同探討)
預習交流展示
一、組內交流展示:
1、以學習小組為單位,交流預習成果,分析探討不懂的問題。
2、收集組內不能解決的問題,準備全班交流探討。
二、班級交流討論:
以小組為單位,以“新知初探”的內容為線索,選派代表向全班做匯報發言。
師生共同研討
一、解疑釋惑
小組內還有哪些疑難問題沒有解決,我們共同探究:
疑問:
解答:
鞏固提升
一、我來選擇(溫馨提示,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
1.下列屬于法律的是(b)
①《中學生守則》②《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③《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④《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