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四
〔一六〕“夏城門”,洛陽伽藍記序云:洛陽“北面有二門,西頭曰大夏門,漢曰夏門,魏晉曰大夏門”。
〔一七〕“五官將軍”,后漢書鮑永傳王先謙集解引劉攽云:“五官無將軍之稱,蓋‘軍’ 字本是‘車’字。”中華書局點校本后漢書鮑永傳李賢注亦引東觀漢記此文,已改“軍”作“車”。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據通鑒卷四二所載,“今月”當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 ,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
門”字下原有“使”字,從文義看,應為衍文,聚珍本無此字,今據刪。
〔二0〕“奔”,此字原無,聚珍本有,范曄后漢書鮑永傳李賢注引亦有此字,今據增補。
〔二一〕“平陵鮑恢為從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鮑恢為都官從事”。范曄后漢書鮑永傳云:永為司隸校尉,“乃辟扶風鮑恢為都官從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強御”,原無“不避強御”四字。此句聚珍本作“并伉直不避強御 ”,書鈔卷三七引作“并抗直不避強御”,今據增補“ 不避強御”四字。
〔二三〕“貴戚且斂手”,“且”字下聚珍本有“當”字。范曄后漢書鮑永傳云:“貴戚且宜斂手。”
〔二四〕“以避二鮑”,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見憚如此”一句,范曄后漢書鮑永傳同。
〔二五〕“何忍車”,此三字原無,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據增補。
〔二六〕“辭”,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曄后漢書鮑永傳同,初學記卷一七引作“辟”。按“避”、“辟”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曄后漢書鮑永傳同。聚珍本作“而”,御覽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誤作“推”,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誤。聚珍本作“
椎”,范曄后漢書鮑永傳同,今據改正。“茍諫”,鮑永父宣,哀帝時任司隸校尉,為王莽所殺。永為郡功曹,王莽欲滅宣子孫,都尉路平承風望旨,欲加害于永。茍諫為太守,以永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護。茍諫卒,永送諫喪至扶風。事詳范書鮑永傳。
〔二九〕“聞之”,此二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記卷一七、御覽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據增補。
〔三0〕“主”,原誤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覽卷四一八引同,范曄后漢書鮑永傳亦作“主”,今據改正。
〔三一〕“詔書迎下永曰”,范曄后漢書鮑永傳云:“后大司徒韓歆坐事,永固請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為東海相。坐度田不實,被征,諸郡守多下獄。永至成皋,詔書逆拜為兗州牧,便道之官。” 其下李賢引“詔書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實,被征”二句,系取范書文字增補。
鮑昱
鮑昱為沘陽長,〔一〕縣人趙堅殺人系獄,〔二〕其父母詣昱,自言年七十余唯有一子,適新娶,今系獄當死,長無種類,涕泣求哀。昱憐其言,令將妻入獄,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范曄后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光武二十三年,太尉鮑昱兼衛尉。〔三〕類聚卷四九
鮑昱,字文淵,拜司隸校尉,〔四〕詔昱詣尚書,使封胡降檄。上遣小黃門問昱有所怪不?對曰:“臣聞故事通官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五〕怪使司隸而著姓也。”帝報曰:“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復為司隸。” 御覽卷四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