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四
〔七〕 “地”,此字原脫,聚珍本有,初學(xué)記卷一八,類聚卷二九,御覽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類續(xù)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據(jù)增補。
〔八〕 “遵甚悅之”,此條書鈔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鳴沙石室古籍叢殘所收古類書亦引,文字較簡。
〔九〕 “表丹領(lǐng)左馮翊”,范曄后漢書王丹傳云:“禹表丹領(lǐng)左馮翊,稱疾不視事,免歸。后征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條合璧事類后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訛誤。姚本、聚珍本皆未輯錄。
〔一一〕“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 ,此句原舛誤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 “司徒侯霸欲與王丹定交”,書鈔卷八五引作“侯霸欲與王丹定交”,今據(jù)以厘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書鈔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曄后漢書王丹傳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書鈔卷八五引作 “我”。
〔一五〕“丹怒撻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撻之”,今據(jù)范曄后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縑二匹以祠焉”,此句原無“二匹”二字。范曄后漢書王丹傳李賢注引作“ 寄帛二匹以祠 焉”,今據(jù)增補“ 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慚”,原誤作“暫”,聚珍本不誤,今據(jù)改。范曄后漢書王丹傳亦作“慚”。
〔一九〕“設(shè)食”,范曄后漢書王丹傳同,聚珍本作“設(shè)席食”。
陳遵
陳遵破匈奴,〔一〕詔賜駮犀劍。〔二〕書鈔卷一二二
〔一〕 “陳遵”,字孟公,杜陵人,漢書卷九二有傳。范曄后漢書卷二七王丹傳、本書王丹傳皆略載其事。
〔二〕 “詔賜駮犀劍”,“駮犀劍 ”三字原誤作“駭犀劍”,姚本作“駮犀劍”,陳禹謨刻本書鈔同,今據(jù)改正。按范曄后漢書馮石傳云:石“ 為安帝所寵。帝嘗幸其府,留飲十許日,賜駮犀具劍、佩刀、紫艾綬、玉玦各一”。可證字當(dāng)作“駮”。“駮犀劍”,即以斑犀為裝飾的劍。此條編珠卷二引作“光武賜陳導(dǎo)駭犀劍”,御覽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駭犀之劍,以賜陳遵”,所引皆有訛誤。 聚珍本有陳導(dǎo)傳,輯有“光武賜陳導(dǎo)駭犀劍”一條文字。 “陳導(dǎo)”即“陳遵”之訛。
王良
王良,〔一〕字仲子,〔二〕東海人。少清高。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儉,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時司徒吏鮑恢以事到東海,〔四〕過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從田中歸。恢告曰:“ 我司徒吏也,〔七〕故來受書,〔八〕欲見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嘆息而還。〔九〕御覽卷四三一
王良以疾歸,一歲復(fù)征,至滎陽,疾篤,不任進道,乃過其友人。友人不肯見,曰:“不有忠言奇謀而取大位,何其往來屑屑不憚煩也!”〔一0〕遂拒之。良慚,自后連征,輒稱疾。〔一一〕類聚卷七五
〔一〕 “王良”,范曄后漢書卷二七有傳。又見汪文臺輯司馬彪續(xù)漢書卷二。袁宏后漢紀(jì)卷六亦略載其事。
〔二〕 “字仲子”,此下三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一0引亦有,今據(jù)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