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觀漢記卷十四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六〕比例輕重,非其事類,錯雜難知。昱奏定辭訟七卷,〔七〕決事都目八卷,以齊同法令,息遏人訟也。范曄后漢書卷二九鮑昱傳李賢注
〔一〕 “鮑昱”,鮑永子,范曄后漢書卷二九有傳,云字文泉,而御覽卷四一八引東觀漢記云字文淵,書鈔卷六一引續(xù)漢書云昱字守文。按“文淵”二字是,為避唐高祖李淵諱,“淵”字改作“泉” 。汪文臺輯司馬彪續(xù)漢書卷三、袁宏后漢紀卷一一亦略載其事。“鮑昱為沘陽長”,此句原無,今據御覽卷六四三引增補。“沘陽”,御覽引作“泚陽”,聚珍本云 “鮑昱,字文淵,泚陽長”,亦作“泚陽”。按“泚陽 ”乃“沘陽”之訛。東漢縣無泚陽,而有沘陽,或作“ 比陽”,屬南陽郡,因地處比水之陽,故名,故治所在今河南泌陽縣。范書鮑昱傳云昱“為沘陽長”,字尚不誤。
〔二〕 “縣人”,原作“沘陽人” ,今從御覽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三〕 “太尉鮑昱兼衛(wèi)尉”,此條御覽卷二三0引同。按范曄后漢書、袁宏后漢紀皆不載昱為太尉和衛(wèi)衛(wèi)尉,疑此文有誤。
〔四〕 “拜司隸校尉”,光武帝中元元年,鮑昱拜司隸校尉。見范曄后漢書鮑昱傳。
〔五〕 “故事通官不著姓,又當司徒露布”,范曄后漢書鮑昱傳李賢注引漢官儀云:“群臣上書,公卿校尉諸將不言姓。凡制書皆璽封,尚書令重封。唯赦贖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六〕 “時司徒辭訟久者至十數年 ”,“時”字玉海卷六五引作“
建初中”。明帝永平十七年,鮑昱為司 徒。見范曄后漢書鮑昱傳。
〔七〕 “辭訟七卷”,玉海卷六五引作“辭訟比七卷”。
郅惲
郅惲,〔一〕字君章,上書諫王莽,令就臣位。莽大怒,即收系惲。難即害之,〔二〕使黃門脅導惲,令為狂疾惚恍,不自知所言。惲曰:“所言皆天文,非狂人所造作。”御覽卷七三九
郅惲之友董子張父及叔為鄉(xiāng)里盛氏一時所殘害,〔三〕子張病困將終,惲往候子張。〔四〕子張視惲,歔欷不能言,〔五〕惲曰:“
吾知子不悲天命長短,而痛二父讎不復也。”子張但目擊而已。〔六〕惲即將客遮仇人,取其頭以示子張,子張□,氣因絕。〔七〕惲見令,以狀首。令應之遲,趨出詣獄。令跣追之,不及,即自入獄謝惲,〔八〕拔刃自向以要惲曰:“子不從我出,敢不以死明心乎!” 惲遂出。御覽卷四七三
汝南太守歐陽歙召郅惲為功曹,〔九〕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皆齎牛酒到府飲宴。時臨饗禮畢,歙教曰:〔一0〕“西部督郵繇延,〔一一〕天資忠貞,不嚴而治。今與眾儒共論延功,顯之于朝。”〔一二〕惲于下座愀然前曰:“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員,朋黨構奸,罔上害民。明府以惡為善,〔一三〕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一四〕惲敢奉觥。”歙色慚,不知所為。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御覽卷二六四
郅惲,字君章,汝南人也。鄭次都隱于弋陽山中。惲即去,從次都止,漁釣甚娛,留數十日。惲喟然嘆曰:“天生俊士,以為民也。鳥獸不可與同群,子從我為伊尹乎?將為許、巢而去堯、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