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課 維護社會公平教案
一個當事人反映她辦案不公或不廉潔。
蔣慶親民、愛民,全心全意地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她對孤獨無依的老人,失學(xué)無助的少年,迷失方向的青年,瀕臨崩潰的家庭,傾注了她所有的愛,撒下了她所有的情。可她卻拋下了自己年邁的雙親,親愛的丈夫,心愛的孩子。
有人說,蔣慶早就該當“官”了。可蔣慶對“官”有自己獨到的詮釋:“在我的工作崗位上,只要公正司法,法官就是最大的官。”是啊,法官是正義的最高守護神,只要公正司法,不論其職位高低,都是威嚴崇高的。
她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在審判崗位上XX年,從來沒有當事人反映她有不廉潔的行為,從來不接受包括親友在內(nèi)的任何禮金饋贈。她住的是不足60平方米的單位舊公房,是她和丈夫自己動手搞裝修。有許多老板、包工頭主動找上門來,向她提出幫助裝修,都被她謝絕了。
在法院工作,蔣慶卻是“六親不認”,她的姐姐受人之托,打聽一樁案件何時下判,她硬是把姐姐給“頂”了回去,從此親戚朋友們都不再向她打聽案件上的事。從她獲得的雅號“蔣鐵錘”中,就能說明她鐵面無私,剛正不阿,追求正義的堅定信念。
作為一個女人,一生中可能只生育一次;但作為一名法官,一生中可能要開成千上萬次的庭。可她出差在外為了急著趕回院里開庭審理案件,在買不到坐票的情況下,懷著5個月身孕的她在火車上整整站了13個小時。
“錢不可貪,文不可抄,師不可罵,友不可賣,官不可討,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風不可追,天不可欺。”這是蔣慶抄錄的人生格言。這“九個不可”是蔣慶樸素而又充實的精神世界的寫照,是她純潔心靈和高尚情操的體現(xiàn)。
對于蔣慶,我滿懷敬意,同時,我并不認為這樣的榜樣是高不可攀的。她的事跡,并沒有什么驚天動地的大事,而是一樁樁、一件件的小事,她是雷鋒式的英雄,像一顆閃光的螺絲釘默默無聞、恪盡職守、鍥而不舍地戰(zhàn)斗在自己的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