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會議
歷史選修三:第二單元第三課第三課 華盛頓會議
【教學目標】
【教材結構及重點難點】
一、列強在亞太地區的爭奪
1.美日矛盾
2.《四國條約》
二、海軍軍備的重新安排
1.《五國條約》的內容
2.《五國條約》的結果
三、中國山東問題
1.中日關于山東問題條約
2.《九國公約》
重點:華盛頓體系簽定的條約
難點:華盛頓體系的實質和不穩定性
【教學方法】
本節課主要采用談話講述法和概述分析等方法進行,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培養學生思考、分析問題的能力。從感知歷史到不斷積累歷史知識,進而不斷加深對歷史和現實的理解,在此過程中培養學生主動參與教學過程、學會學習的思維意識。在教材的處理上,應突出重點、難點內容,點撥思路,啟導分析,給學生留下較多思考的時間和空間,
【導入新課】
通過凡爾賽會議,確立了英法在歐洲的主導地位,鞏固了日本在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優勢,而美國攫取世界霸權的計劃遭到失敗。而美國當時的經濟實力又使美國十分不甘心,因此在美國的主持下,又召開了一個為東亞和太平洋地區奠定秩序的華盛頓體系。由此導入新課。
【講述內容】
一、列強在亞太地區的爭奪
1.美日矛盾
關于華盛頓會議召開的背景,可首先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已經召開了巴黎和會,為什么還要召開華盛頓會議呢?”從而引出華盛頓會議召開的歷史背景──帝國主義列強在東亞、太平洋地區的尖銳矛盾。然后教師可適時指出,參加會議的九個國家均在東亞地區有利害關系,日、美等列強在這一地區的爭奪尤為激烈。會議的中心議題是協調帝國主義列強在東亞和太平洋地區的關系。在會議上起主要作用的是美、英、日三國,其中美國又始終居于主導地位。
2.《四國條約》
1921年12月13日,簽署了《美英法日關于太平洋區域島嶼屬地和領地的條約》,簡稱《四國條約》。條約規定:締約各國同意相互尊重它們在太平洋區域內島嶼屬地和島嶼領地的權利;一旦這種權利遭受任何國家侵略行為的威脅時,締約國應進行協商,以便就應采取的最有效措施達成協議。
條約還規定:在本條約批準生效后,英日同盟終止。《四國條約》是美國外交的一大勝利,它以體面的方式埋葬了英日同盟,解除了英日聯合與美國對抗的威脅,為美國壟斷資本家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的擴張掃除了一大障礙。輿論界普遍認為這是美國取得的一項重大勝利,因為它以四國條約的形勢葬送了英日同盟。這樣也使四國在太平洋地區的現狀暫時固定下來。
二、海軍軍備的重新安排
1.《五國條約》的內容
拆散英日同盟以后,美國又首先提出了限制海軍軍備的方案。由于戰后英國經濟實力的削弱,無力與發了戰爭橫財的美國競爭,所以英國首先被迫同意美國的建議。
1922年2月6日,美、英、日、法、意五國代表簽訂了《關于限制海軍軍備條約》,簡稱《五國海軍條約》。條約規定了五國海軍力量的比例,其中主力艦總噸位的限額:美英各為525000噸,日本為315000噸,法、意各為175000噸。這就是常說的5∶5∶3∶1.75∶1.75的比例;禁止建造排水量超過35000噸的主力艦。作為對日本同意確定主力艦噸位比例的補償,條約還判定了禁止在太平洋的一些島嶼建筑新的海軍基地。
2.《五國條約》的結果
此條約使英國被迫承認英美兩國主力艦噸位相等的原則,這是美國在華盛頓會議上的又一勝利,意味著英國海上優勢開始喪失。雖然條約使日本擴充海軍的計劃受到限制,但使其在太平洋仍占有利地位。誰這個條約宣稱努力維持一般和平并減輕軍備競賽所帶來的重擔,事實上只是暫時解決了海軍實力的分配問題,這更有利于美國。在妥協背后,孕育著新的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