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課 歐洲宗教改革
第10課 歐洲宗教改革誘思導學
●目標誘導
學習本課時,應掌握中世紀天主教的地位,認識歐洲宗教改革的必要性,知道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主張,理解歐洲宗教改革的實質,簡述歐洲宗教改革的主要內容,分析歐洲宗教改革的歷史作用,解決好如下問題:
1.馬丁•路德改革的歷史條件是怎樣的?導火索是什么?路德的宗教主張有哪些?
2.加爾文對宗教改革的貢獻有哪些?
3.英國王權與天主教會是怎樣決裂的?英國的宗教改革有何獨特之處?
4.羅馬天主教會為抵御新教的攻勢,采取了 哪些應對措施?
5.為什么要實行宗教寬容?德國、法國是如何實行宗教寬容的?
6.歐洲宗教改革有何歷史意義?
●點撥引領
1.宗教改革的背景。
16世紀首先在德國爆發,隨后迅速席卷西歐的宗教改革是一場大規模的、意義深刻的社會政治運動。它由新興資產階級所發動,得到廣大農民和城市平民強有力的響應,個別國家的君主大力支持,部分下級貴族也積極投入,對封建的天主教會展開了猛烈的沖擊,促使天主教會發生分裂,涌現了反映資產階級要求的基督教新教派。中世紀西歐的羅馬天主教會是封建地主階級的精神統治工具,它給封建制度披上了神圣的外衣,為封建統治辯護;天主教會也是各國最有勢力的封建領主,它擁有天主教世界地產的1/3;教會還是各國的特權組織,成了西歐國家實現政治統一的障礙。因此,恩格斯指出:“要在每個國家內從各個方面成功地進攻世俗的封建制度,就必須先摧毀它的這個神圣的中心組織。”西歐各國的天主教會都直接受羅馬教廷支配,是“國中之國”。大主教、主教、神甫和僧侶都不受當地政府的管轄,拒絕向世俗政權效忠。13世紀,當教皇的權利發展到頂峰時,他甚至可以肆意干涉各國的內政,可以將皇帝或國王放逐,并且可以解除該國臣民對該國君主的效忠誓約,如果他認為某國的法律損害天主教會的利益,它也可以宣布該項法律無效,禁止人們服從。在這種情況下,獨立于世俗政權之外的天主教會就成為中央集權發展道路上的嚴重障礙,把教會置于王權的控制之下已成為時代的要求。天主教會的腐敗和搜刮,引起各階級階層的強烈不滿,這是16世紀宗教改革爆發的直接原因。宗教改革運動之發生,也得利于文藝復興。16世紀的宗教改革實質上是早期資產階級的反封建斗爭,它為西歐資本主義因素的進一步發展開辟了道路。
2.對《九十五條論綱》意義的認識:實際上否認了教皇的神權;拉開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3.加爾文與日內瓦神權共和國
加爾文被譽為歐洲改教時期的第二位偉大人物,地位僅次于德國的馬丁路德。他所著的基督教要義是改教運動時期的經典作品。加爾文是法國人,卻在日內瓦建立了一個有影響力的教會行政機構。他的成就在基督教歷史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其實加爾文只是日內瓦一個教會的牧師。但在他的引導下,日內瓦全城都變為一個完全基督化的城市。人民的生活在教會法庭的監督下顯得有規律。在加爾文的影響下,城市內的污穢地方得以清除。他又注意貧苦的人民,為他們謀取福利。
實際上,他成為日內瓦政治、宗教的最高領導人。日內瓦的教會和政府組織都是按照加爾文的設想組織起來的。教會設立四種職務:長老、牧師、教師、執事。長老一般是富有的市民,由世俗信徒選出,負責監督每一個人的生活。牧師為神職人員,負責解釋圣經,并實行圣禮。教師負責學校的領導工作,宣教事業和講授圣經。執事是由信徒選舉產生的不脫產的協助長老和教師的教會管理人員,主管慈善機構,負責救濟和醫療工作。教會的權威機構是長老會,或稱宗教法庭,每星期四舉行一次例會。政府的最高機構是大議會和小議會,由市民選舉產生。教會機構和政府機構雖有分工,前者負責宗教信仰與思想道德等精神生活,后者負責世俗事務,但實際上二者已結合成一體,不僅人員交叉,而且職責也難截然劃分。日內瓦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神權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