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與納稅教案
偷稅行為跨越若干個納稅年度,只要其中一個納稅年度的偷稅數額及百分比達到刑法第201條第一款規定的標準,即構成偷稅罪。各納稅年度的偷稅數額應累計計算,偷稅百分比應按最高的百分比確定。
法釋[]33號第4條還指出:兩年內因偷稅受過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且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應當以偷稅罪定罪處罰。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同一偷稅犯罪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又被移送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依法定罪并判處罰金的,行政罰款折抵罰金。
什么行為構成“抗稅罪”
抗稅罪,是指公然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抗稅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以實際欠稅數額和欠稅比例為條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介紹的:“哪怕只有100元,只要實施暴力威脅拒繳,就是抗稅罪。”
根據法釋[]33號第5條的規定,具有下列5種情形之一的抗稅行為,屬于刑法第202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1.聚眾抗稅的首要分子;2.抗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3.多次抗稅的;4.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5.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情節嚴重的抗稅行為,將被處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這個法釋中的第6條還指出:實施抗稅行為致人重傷、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234條第二款、第232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與納稅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共同實施抗稅行為的,以抗稅罪的共犯依法處罰。
(選自《半月談》XX年第24期)
◎美國怎么對付偷漏稅
個人所得稅是大多數發達國家政府財政收入的最重要來源,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收入有40%以上來自于個人所得稅。
由于個人所得稅可以直接調節納稅人收入,從而影響個人消費,因此包括美國在內的發達國家經常通過調整個人所得稅的負擔水平來促進一些重要政策目標的實現,如社會公平、經濟效率等。美國以其征管體系的嚴密性,使絕大多數納稅人不敢、也不可能偷漏個人所得稅。
美國對個人所得稅的管理特別注重掌握和控制稅源。
美國實行社會安全號碼制度。小孩子一出生父母就要替他(她)申請社會安全號碼。申請這個號碼也可以說是向政府“報到”。這個9位數的號碼,進入電腦后一輩子都跟著你,無論你走到哪里,辦什么事情,都得出示這個號碼,否則你甭想上學、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連住旅館都不行。對美國人來說,這個號碼最根本的意義是向政府繳稅,同時享受納稅人應享受的權利。個人的儲蓄及許多經濟活動都需要使用社會安全號碼,這樣稅務當局通過個人社會安全號碼就能比較容易掌握每個人的金融資產等稅源情況。
當美國人開始進入一家單位工作時,就得把報稅的單子填好。在發薪水時,應繳的稅被雇主扣下直接交給聯邦政府及州政府。每年2月1日至4月15日是“算總賬”的時期,在這段時間內,要把前一年的稅作一個總結,分別報到聯邦和州稅務局,繳得不夠要補齊,繳多了也可退回來。美國的查稅期限是6年,所有的資料、數據都保存6年,期間發現你少繳了稅,還是會要你補上。美國人退休后可按月領退休金,而退休金的多寡,簡單說就是根據你這一生繳稅的多少來定。
在美國的稅收管理中,不管哪類稅種只要有可能都實行預繳代扣的辦法。就個人所得稅而言,雇主在給雇員發放薪水時必須及時預扣員工的稅金并定期存入政府賬戶,否則將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