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政治選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學案與測評復習
典例解析
【例】(•浙江)張某、胡某、馬某三人原系好友。有一天,三人逛街,胡某在商店看到心儀已久的手機,因所帶現(xiàn)金不夠,便向張某借了現(xiàn)金1 500元,購買了手機。幾個月后,胡某記憶模糊,將錢還給了馬某。當時馬某正缺錢用,誤以為胡某知道此事而送錢給自己,故欣然收下。不久,張某要求胡某還錢,胡某才發(fā)覺當初還錯了人,遂向馬某要求歸還。馬某以錢是由胡某主動贈與為由拒絕歸還。
(1)胡某與張某、胡某與馬某之間是否存在合同關系?請簡要說明理由。
(2)本案在實體法上應當如何處理?
解析:本題第(1)問考查“是什么”“為什么”。第(2)問考查“怎么辦”。這是“生活中的法律常識”部分命題中一種最常見的命題策略,既能有效考查考生對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又能有效考查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現(xiàn)實問題的能力。
答案:(1)胡某與張某之間存在(口頭的)借款合同關系。理由:胡張兩人作為平等主體,在自愿基礎上就借款達成共識(或雙方經(jīng)平等協(xié)商就借款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因而成立債權債務關系(或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胡某與馬某之間不存在贈與合同關系。理由:雖然客觀上胡付錢給了馬,但在主觀上胡是基于還款的意思,馬則是基于接受贈與的意思,雙方意思表達不一致,不成立合同關系。
(2)張某有權要求胡某繼續(xù)履行合同償還借款,胡某應當履行還款義務。胡某有權要求馬某返還其誤還的款項,馬某有義務返還。
考點演練
1. 今天網(wǎng)絡購物已成為平常事。李某在某書店的網(wǎng)站上購買了兩本書,書店承諾10天內(nèi)送貨。一個月后李某仍沒有收到購買的書,和書店聯(lián)系后,書店以沒有書面合同為由予以推辭。
請你依據(jù)相關法律知識為李某提出應對的策略。
2. 機械廠年終為給職工發(fā)年貨,給養(yǎng)殖戶李偉發(fā)了份傳真:急需鯉魚2 500公斤,要求每條魚重量在1~2公斤,價格18元/公斤,3天內(nèi)供貨。如果愿意供應,請于當天內(nèi)來電告知。李偉當即回電應允,雙方約定由機械廠向李偉付定金1萬元,如果發(fā)生爭議,提請仲裁解決。李偉馬上組織貨源發(fā)往機械廠,卻由于道路崎嶇,致使貨車翻車,無法按期送達。機械廠要求李偉承擔違約責任,李偉則認為道路崎嶇致使翻車是不可抗力,要求機械廠按約定收貨。雙方爭執(zhí)不下,遂依約定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結合材料,運用法律常識回答下列問題:
(1)你是否贊同李偉的辯解?為什么?
(2)如果經(jīng)仲裁后一方對裁決不服而拒絕履行,另一方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維護自己的權益?請說明法律依據(jù)。
3. 莊老伯經(jīng)熟人介紹請了一家裝修公司裝修新居,礙于情面沒有與之簽訂書面合同,只是口頭約定了裝修的項目、材料、價格、質(zhì)量等內(nèi)容。裝修結束驗收時,莊老伯發(fā)現(xiàn)裝修公司漏了好幾個項目,要求重做,但裝修公司認為莊老伯空口無憑,因而拒絕重做。
(1)你認為莊老伯與裝修公司口頭協(xié)議有無法律效力?為什么?
(2)莊老伯的教訓告訴我們當事人雙方應該盡可能簽訂書面協(xié)議,請問,與口頭合同相比,書面合同有什么積極意義?
4. 鏡頭一小李與某婚慶公司簽訂了婚慶服務合同,約定由該公司提供各項婚禮服務。為此,小李預交了費用。婚禮當天,婚慶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服務,但事后當小李索取婚禮現(xiàn)場光盤時,卻被告知遺失。小李遂訴至法院。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