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政治選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學案與測評復習
(1)鐘毅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依據是什么?他獲得的是哪一種形式的法律援助?
(2)結合材料說明律師為什么能為鐘毅辯護?
3. 王某在正常條件下使用電炒鍋炒菜時,突然發生爆炸,被嚴重燒傷。王某與電炒鍋生產廠家交涉,要求賠償。經協商,雙方同意將此事件交由仲裁委員會解決。經仲裁委員會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廠家一次性支付醫療賠償費11萬元,傷者保證不再追究廠家和經銷商的責任。
(1)上述案例屬于非訴訟解決糾紛哪一種的方式?應該承擔王某燒傷法律責任的是誰?
(2)仲裁與解決糾紛的其他方式相比有什么特點?
4. 女青年王某年輕漂亮,能力又強,深得一些男同事的喜愛和總經理的器重,這引起了同事劉某的嫉妒和不滿。一天劉某因瑣事與王某發生爭執,王某將此事匯報給總經理。總經理對劉某進行了批評。下班后,劉某將王某攔在大街上并大罵王某是“狐貍精”,引來圍觀群眾近百人,王某的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王某于是請張律師向人民法院起訴劉某。 開庭后王某發現法官是劉某的一個親戚,要求換法官,法院同意了王某的要求。
(1)上述案例中,王某行使了哪些基本訴訟權利?
(2)王某與劉某的訴訟屬于哪一種訴訟活動?誰應該承擔舉證的責任?
(3)王某與劉某的訴訟活動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是什么?它包括哪幾個階段?
參 考 答 案
專題一 生活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專題二 民事權利和義務
1. 答案:(1)“同命不同價”危害公民人格尊嚴和生命健康權。
(2)“同命同價”的理由:①公民的人格尊嚴是人身權的主要部分。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禁止歧視。②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人的最基本的權利。《民法通則》規定:“公民身體健康受到侵害、造成死亡,要承擔賠償等責任。”③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國,公民平等地享受權利,平等地履行義務。
2. 答案:(1)我國法律明確保護公民對其姓名享有的權利。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一般來說,在未成年之前,個人的姓名是由父母決定的。成年之后,每個人有權決定繼續使用或者改變自己的名字,但是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姓名戶籍管理的規定。
(2)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趙c在申請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因c不是規范漢字,公安機關不給辦理,趙c對公安機關的行為不服,應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中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應當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3. 答案:(1)物權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三種。本案涉及的是所有權。
(2)數碼相機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應由張某承擔,因此張某應向王某返還1 500元的預付款。法律規定,對于動產,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權,所有人按照轉讓其財產所有權的意圖,直接把財產交給對方占有,對方就取得了該財產的所有權。本案中王某支付的1 500元是預付款,這說明數碼相機所有權尚未轉移。
4. 答案:(1)侵犯了a公司的專利權。b公司應立即停止制造、銷售侵犯原告a公司享有專利權的風門調節裝置產品,并賠償a公司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