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高考政治選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學案與測評復習
2. 律師的業務: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3. 律師作為辯護人的職能: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以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使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罪輕的人不致重判,從而使法律得以正確實施。
典例解析
【例】XX年初,剛滿16周歲的王蕓來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王蕓可以說是個不幸的孩子,不到兩歲的時候母親去世,一直跟隨父親生活,但就在幾年前,父親因為搶劫罪被判刑之后,王蕓的生活就靠自家土地的租金來維持,后來因修建鐵路,村委會按政策收回土地,王蕓得到了一筆土地補償款。同時還拿到了當時租地人給的剩余租金。這時,王蕓的叔叔王輝(化名)提出因為王蕓年紀小,他可以代為保管錢款,并照顧王蕓的生活和學習。誰知,王輝在拿到土地補償款、土地租金后,竟然給自己家里蓋起了新房,增添了新家具,還買了汽車。等到王蕓該交學費的時候,王輝卻否認當初的承諾,不給王蕓出錢。王蕓幾次找叔叔協商,卻始終拿不到錢。眼看新學期就要開始了,無助的王蕓只好找到了當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聽了王蕓的遭遇,當即便指派了崔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幫助她打官司,要回自己應得的錢款。
(1)本案屬于三種訴訟類型中的哪種類型?為什么?
(2)律師為什么要幫助王蕓打這場官司?
(3)如果你是律師,應如何幫助王蕓打贏這場官司?
解析:本題旨在考查運用法律常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查的知識有訴訟的劃分依據、律師的職責及其法律援助、用證據說話、訴訟的基本程序。
答案:(1)屬于民事訴訟。因為民事訴訟旨在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案與此相符。
(2)首先,這是由律師的職責決定的。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其次,法律援助是對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的無償的法律幫助,其中包括對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本案律師幫助王蕓打官司符合上述精神。
(3)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搜集證據,因為證據是打贏官司的關鍵砝碼。在掌握了大量的有利證據之后,律師應與王蕓父親服刑的監獄聯系,建議王蕓父親明確王蕓監護權的歸屬,以方便訴訟的進行。在律師的幫助下,獲得王蕓監護權歸屬的一方可以以王蕓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王蕓的叔叔提起返還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
考點演練
1. 朱亮亮和鄭樂樂訂立一買賣合同,由鄭樂樂支付給朱亮亮違約定金500元,約定朱亮亮于XX年11月1日交付鄭樂樂土豆10噸。11月1日,由于朱亮亮工作失誤,實際交付僅2噸,致使鄭樂樂經營的薯片加工廠停工,造成一定損失。在違約責任承擔上,朱亮亮和鄭樂樂產生分歧。
(1)你認為朱亮亮該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2)若鄭樂樂提起訴訟,此訴訟從訴訟種類上講屬于何種訴訟?此類訴訟的舉證責任如何?
(3)若朱亮亮和鄭樂樂協議仲裁,仲裁后鄭樂樂能否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為什么?
2. 高中生鐘毅家經濟比較困難,是村里的低保戶。一天,他向社會青年倪某借了500元,倪某以此為借口誘騙鐘毅參加他們的詐騙活動,鐘毅當場表示拒絕。次日,倪某又打電話以鐘毅家人的生命安全威逼鐘毅,鐘毅被迫答應參與詐騙活動,詐騙金額5萬多元。案發后他的父母因為沒錢請律師,找到了縣法律援助中心。陳律師受中心指定和鐘毅父母的委托擔任辯護人。他通過調查了解到,鐘毅為人老實,性格內向,此次涉嫌犯罪很大程度系交友不慎所致;歸案后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交代自己和同案犯的情況。庭審時,陳律師在辯護詞中建議對鐘毅依法適用緩刑。最終法庭認定鐘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