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政治考點專項復習:政治的宗教政策
教徒、宗教組織干預政治、教育或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已不屬于宗教信仰自由問題,而是一個司法問題,國家必須依法予以制止和懲罰。
⑥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是:團結信教群眾共同致力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
①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管理的含義
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是指政府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
②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管理的目的
政府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是為了使宗教活動納入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范圍,為了更好地、全面地貫徹執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管理和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目的都在于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③怎樣對宗教事務進行管理
在保護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以及宗教團體、寺觀教堂等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的同時,堅決打擊一切在宗教外衣掩蓋下的違法犯罪活動。
(3)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①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含義
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并不是要求教徒放棄有神論的思想和宗教信仰,而是要求教徒在政治上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共產黨的領導;要求宗教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要以維護法律尊嚴、人民利益、民族團結、祖國統一為最基本的行為準則。
②能夠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原因:
第一,新中國成立后,我國宗教狀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隨著剝削階級和剝削制度的消滅,宗教存在和發生作用的階級根源已經基本消滅;
第二,宗教已成為獨立自主自辦的事業;
第三,各宗教組織已成為聯系各自信教群眾的愛國組織;
第四,廣大教徒是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的,同全國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這是宗教能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政治基礎。
③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要求
作為國家,必須貫徹實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作為教徒,必須熱愛祖國,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作為宗教,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④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不是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
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宗教狀況發生了根本變化,宗教組織已成為聯系各自信教群眾的愛國組織。廣大宗教信徒是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的,同全國人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這是宗教能夠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政治基礎。但宗教的唯心主義性質沒有改變,不能把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要求當成了要求教徒放棄有神論,宗教的唯心主義本質是無法與社會主義相適應的。
(4)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我國宗教實行獨立自主自辦原則體現了我國國家主權的尊嚴。不受外國勢力支配,是指不允許外國勢力以任何形式干涉和控制我國宗教事務,但正常的友好往來是允許的。我國政府積極支持國內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在堅持獨立自主自辦方針和完全平等、相互尊重基礎上,開展同國外宗教團體、宗教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并把宗教界的國際聯系看成是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民間交往的一部分。
2.如何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實質是使宗教信仰問題成為公民個人的私事”。
在社會主義社會里,宗教對國家而言是私人的事情,也就是說,是就公民的信仰問題而言。恩格斯早在1891年紀念巴黎公社20周年紀念日時就說過,實行宗教對國家來說僅僅是私人事情的原則。列寧也說過,宗教對國家來說是私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