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2第五課《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
全國人大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它由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組成委員長會議,處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它的部分職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主要職權有以下幾大類:行使國家立法權;監督國家機關工作;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決定和規定國家生活中的重大問題。
3.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
它是本行政區域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本行政區域內的一切重大問題,都由它討論決定,并由它監督實施。
舉例:江蘇省人大決定申辦全國十運會,南京市人大監督南京的基礎教育、白下區人大選舉區長等。
它們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起構成了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的完整體系。
(二)人大代表肩負人民的重托
〔引〕作為國家的權力機關,人民代表大會能否很好地行使權力與人大代表的素質是密切聯系的,那么人大代表該如何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呢?
1.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
產生和任期:直接選舉+間接選舉產生。全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每屆任期五年。
2.人大代表與人民的關系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由人民選舉產生,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舉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選舉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受選民和原選舉單位的監督。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都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第四十四條規定:“對于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選區選民三十人(縣50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罷免要求。罷免要求應當寫明罷免理由。”
XX年5月深圳南山區麻嶺選區33名選民聯名要求罷免該選區新當選的人大代表、麻嶺社區居委會主任陳慧斌。這是第一次選民主動要求罷免,后來未啟動罷免程序就終止了。
3.人大代表的職權
──審議各項議案、表決各項決定,提案權、質詢權
a.提案權是指人民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
舉例:兩會提案:全國政協委員馮世良《我國青少年體質下降仍未遏制,建議中高考增加體育考試》。吳幼英代表《關于奧運會比賽場館賽后發揮其作用的提案》;敬一丹等《關于為農村留守兒童建立成長保障制度的提案》。
b.質詢權是指人大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政府等機關的工作提出質問并要求答復。
4.人大代表的義務
──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接受人民監督。
學生活動:課本57頁三組鏡頭分別說明了什么問題?“假如你是人大代表”思考下列問題。
(鏡頭一反映的是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報告的審議、修改和通過;鏡頭二反映的是人大代表享有提案權;鏡頭三反映的是人大代表享有質詢權。這三個鏡頭總體反映了人大代表對政府工作視察,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接受人民監督,肩負人民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