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考政治復習提綱3
三、受教育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①受教育權: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從個人的角度講,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學文化素質,不斷地豐富和發展自己。受教育使我們更有可能獲得良好的就業機會,在為社會創造更多財富的同時,自己也獲得相應的報酬,從而更好地享受現代文明成果。因此,就公民自身的發展來說,受教育是我國公民應該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我國憲法和法律也規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從國家的角度講,要實現現代化和推進民主化進程,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學素質是關鍵。這就要求每個公民都能通過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當代先進的科學技術,力爭為國家和社會進步多做貢獻。所以,從國家的發展對公民的要求來講,受教育是公民對國家應盡的一項基本義務。
四、九年義務教育及特征:(1)義務教育:義務教育是依照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的,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2)義務教育的主要特征:①具有強制性,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推行和實施;②具有普遍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要入學校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③具有免費性,在義務教育階段,對學生免收學費。
五、維護受教育的權利:當受教育權受到侵犯時,我們可以采用非訴訟方式或者訴訟方式來維護。非訴訟方式:尋求學校老師的幫助;尋求當地居(村)民委員會幫助;尋求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或者婦聯幫助;尋求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幫助;與當事人協商、和解;由人民調解委員調解等等。訴訟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珍惜受教育機會,履行受教育義務:初中階段正是人的身心和智能發展最為迅速、最為顯著的時期,也是我們掌握知識塑造自己的黃金時期。我們一定要珍惜受教育的機會,自覺履行義務教育階段最基本的三項義務:①認真履行按時入學的義務;②認真履行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義務,不得中途輟學;③認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學校紀律,尊敬師長,努力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的義務。
考點18.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護,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和他的生命與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別人的健康、生命和權利。(八下第三課23)
一、人格權:人格權就是做人的權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生命健康權等物質性人格權和自由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精神性人格權兩類。
二、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權利:①人身自由權利: 是指公民的身體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經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權利。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必要條件。因為公民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進行正常的生活、學習和工作,參與國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項自由和權利。沒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難以享受。法律賦予我們廣泛的行動自由權,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類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閉、非法拘禁等剝奪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為,都為法律所禁止。②公民生命健康權:公民生命健康權由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組成。生命健康權是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根本的人身權利。在公民的人格權中,生命健康權居于人格權中的首位,是每個人的最高人身權益。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