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橘燈》教案 2份(附相關資料)
“我的朋友”是個虛構的人物,因為我只取了這故事的中間一小段,所以我只“在一個春節前一天的下午”去看了這位朋友,而在“當夜,我就離開那山村”。我可以“不聞不問”這故事的前因后果。而只用最簡樸的便于兒童接受的文字,來描述在一個和當時重慶政治環境、氣候同樣黑暗陰沉的下午到黑夜的一件偶然遇到的事。而一切的黑暗陰沉只為了烘托那一盞小小的“朦朧的桔紅的光”,怎樣沖破了陰沉和黑暗,使我感到“眼前有無限光明”。
這件事發生在一九四五年的春節前夕,是我寫這篇短文十二年前的事了,所以我只用“十二年過去了,那小姑娘的爸爸一定早回來了,她媽媽也一定好了吧?因為現在我們‘大家’都‘好’了!”來收尾,說明這小姑娘的樂觀和信心,在十二年后,早已得到了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