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上好一節數學公開課
每當我自己講公開課或者聽別人講公開課時,我經常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怎樣才能上好一節數學公開課呢?經過十幾年的探索與實踐,我從中悟出了幾點粗淺的體會.我認為一節成功的數學公開課應該具備"新趣活實美"的特點,即:新:理念新、思路新、手段新
趣:引發興趣、保持興趣、提高興趣
活:教法靈活、教材用活、學生學活
實:內容充實、訓練扎實、目標落實
美:語言美、教風美、板書美
一、新
新——就是不步人后塵,不因循守舊,不照搬別人的教案,努力把課講出新意來,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具體來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理念新——即先進的教育教學思想
教師的教育觀念決定著教師的行為。實施素質教育,關鍵是端正教育教學思想,打破傳統的教育觀念的束縛,圍繞"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新的質量觀、教育觀和學生觀。教育觀念的更新包括多方面的內容,對于小學數學教師來說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關于學生的觀念。
《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在基本理念第一條就指出:數學課程應突出體現義務教育的普及性、基礎性和發展性,使數學教育面向全體學生,實現:人人學有價值的數學;人人都能獲得必要的數學;不同的人在數學上得到不同的發展。具體來講就是:
(1)每一個學生都可以學習數學。雖然學生的智力水平、經驗背景和學習習慣存在差異,但每一個智力正常的兒童,都可以學習大綱規定的數學內容,都有條件按教學要求學好數學。
(2)不同的學生學習不同水平的數學。學生之間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教師應當承認學生的差異,并向不同的學生提出有差別的學習要求,而不是讓每一個學生都按同一個水平發展,學習完全一樣的數學知識和達到同樣程度的數學水平。
(3)允許學生以不同的速度學習數學。教學需要按一定的進度完成,但并不是每一個學生都按同樣的速度完成所學的內容。可以允許一部分學生用較快的速度學習,也允許一些學生用較長一點的時間達到相應的要求。
(4)學生可以用自己的方法學習數學。認識和理解數學問題可以有不同的方法.教師可以引導學生用適當的方法理解數學問題,同時,教師也應當允許學生用自己的方法去探索和解決問題。有的方法從成人的角度看是好的,而不同的學生可能有不同的感受。可以引導學生對不同的方法加以比較,但不應把某一種方法強加給學生作為必須使用的方法。
二是關于教學的觀念。
為了使素質教育的要求真正落到實處,在當前的小學數學教學改革中,應當提倡以下一些關于教學的觀念。
(l)讓學生在活動中學習。學生的數學學習過程不能只是接受現成的數學知識,而是一個以學生已有的知識和經驗為基礎的主動建構的過程。一節好的數學課,教師應十分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向學生展示知識的發生發展過程。學生的親身體驗和感知有利于獲得感性經驗,從而實現其認識的內化,促成理解力和判斷力的發展,學生正是通過擺弄學具獲得關于客體的表象,進而上升為理性認識。教師要盡量給予學生更多的操作實踐機會,提供豐富的材料,使學生可以親自進行實驗,體驗成功和失敗。
(2)讓學生在合作交流中學習。現代心理學研究表明,教學中學生之間的互動能提高學生的學業成績和社交能力,改善人際關系,形成良好的學習品質。在課堂教學中,如果想要增進教師與學生、學生與學生之間的相互作用,討論和以小組為單位的學習是最恰當的選擇。如果教師希望幫助學生形成更獨立的更有責任心的學習方式,小組討論的策略也是幫助教師實現這一目標的最佳選擇之一。在設計教學計劃和組織課堂教學中,要經常給學生提供合作與交流的機會,使學生在合作的過程中學習別人的方法和想法,表達自己對問題的看法,從而學會從不同的角度認識數學;養成與別人合作與交流的習慣。教師要在交流和研討中營造一種民主的氛圍,使學生由被動地聽講變為主動參與,敢于發表自己獨特的見解,并學會傾聽、尊重他人的意見。
(3)讓學生在不斷"反思"中學習。由于數學對象的抽象性、數學活動的探索性決定了小學生不可能一次性地直接把握數學活動的本質,必須要經過多次的反復思考、深入研究和自我調整才可能洞察數學活動的本質特征。就小學數學課堂教學而言,反思的內容主要有:對自己的思考過程進行反思,對解題思路、分析過程、運算過程、語言的表述進行反思,對所涉及的數學思想方法反思等。當學生在探索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出現錯誤時,教師可以提出一些針對性的、具有啟發性的問題引導學生主動地反思探索過程;當數學活動結束后,要引導學生反思整個探索過程和所獲得結論的合理性,以獲得成功的體驗。
三是關于教師作用的觀念。
教師要用自己對課程與教學的專業理解。創造性地組織教學,成為課程與教學的決策者。教師應成為課堂教學過程的組織者、指導者和參與者。
學生在教學活動中處于主體地位,教師則應當成為學生學習活動的促進者,而并非單純的知識傳授者,教師可以創設有趣的情境以刺激學生的動機,教師也可以提出適當的問題以啟發學生的思考。在數學教學的過程中,教師不應成為"居高臨下"的指導者,而應成為一個"平等的"參與者;教師也不應成為正確與錯誤的"最高裁定者",而應成為一個鼓勵者和有益的啟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