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么這樣教《牛郎織女》—— 語文教育何處尋(竇桂梅)
我愿我能在橫過孩子心中的道路上游行,解脫了一切的束縛!└隊
一、 緣起:文學對岸的理性皈依
語文教育究竟要讓學生學些什么呢?按照葉圣陶先生的觀念,學習語文就是“學習本國的語言文字”。在當時的背景下和此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以葉老的解釋作為選文、文本解讀與教學預設的前提,形成的重視剖析內涵、以讀帶講、咬文嚼字的語文課堂,堪稱語文教學的經典。同時,今天強調“語文是文學”、“語文教育是人的教育”的專家也大有人在。
這使我們不由得想起王榮生在《語文課程論基礎》中提出的,我國的語文教育研究,有一個“性質”的難題——語文科的性質是什么?語文科自1904年設科以來,人們對它的現狀就從來沒有滿意過;谧兏铿F狀的良好出發點,人們紛紛對語文學科的性質給出自己認為的“應該是什么”,提出:語文即道德、語文即工具、語文即人文、語文即生活、語文即文化、語文即語感。但是,所有這樣的定位通常以“我認為”的形式呈現出來,以“某某認為”的形式加以論證。換言之也就是說:我的主張雖然在現實中尚未得到證實,或者不一定能夠得到證實,但我個人認為我的觀點是正確的。按照這樣主觀判斷所謂“正確”的命題指導的語文教學實踐與研究,從一開始就帶上了主觀主義的烙印。當然這其中也包括我們所提出的“主題教學”。
原點的問題盡管重要,但給出結論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以哲學為例,對于物質、意識關系的思辨,爭論了幾千年,今天依然沒有一個固定的、顛撲不破的結論。遷移到語文學科的教學,我們是否應當考慮,這樣的一門迅速發展不過百年的學科,是否能在短時間內給出“性質”原點的結論?如果不能,我們又應當做什么呢?無外乎兩種選擇,一是選定自己認為正確的理論,在實踐中為之尋找論據,證實或證偽;二是探索,擺脫一遍又一遍地重復自己,不作契訶夫筆下的“套中人”,在問過自己“從來如此便對么”之后,不因循,敢于銳意追尋,盡管尚不能回答“語文應該是什么”,至少能發現“語文還可以是什么”。
基于后者,面對語文教學,我們可以一如既往將“讀”進行到底、將感悟滲入骨髓,可以繼續在詞句訓練上花功夫、做文章。但同時我們也需要思考,固守一隅、不顧其他,是否是最好且唯一的選擇,我們為什么不能走得更遠點、更快點?兒童的語言學習的確應該“兒童”一些,簡單、清淺、有趣。然而,也有人說兒童就是哲學,兒童也應當有屬于自己的深刻。我們可否在兒童的語言學習中,真正將兒童當作成長中的兒童,而不是當作不變的、長不大的幼稚兒童呢?在基本問題沒有給定結論的時候,語文教學應當存在現行模式以外的多種可能性。
也正是基于后者,即便是對我們自己提出的“主題教學”,我們也不把它當作結論,固守不變,我們希望不僅僅停留在“語言和文字”訓練的程度與層面上,我們還要繼續向“語言和文字”之后的縱深前行。深入學習與思考之后,我們發現各種性質論實踐的媒介,不外乎就是文學作品。而且,按《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語文”一詞本身就應當有兩重含義,一是語言和文字,二是語言和文學。
文學是生命的表現,而且“文學——其實一向是教育的伙伴。文學的發展和受教育的要求的發展,一向是平行的”(杜勃羅留波夫)。于是我們借用《現代漢語詞典》中對“語文”的第二種解釋——語言和文學,力求在教學中,以文學的方式呈現語文,從選文、教學預設到最后的課堂呈現,緊緊抓住“文學”這根主線,力圖讓我們的教學從理論指導到實際操作,從內容到形式都脫離文字的束縛,抵達文學的對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