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的南沙群島》相關資料
南沙群島屬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月平均溫度在25至29攝氏度之間,雨量充沛,島上灌木繁茂,海鳥群集,盛產鳥糞,兩棲生物豐富,水產種類繁多,是我國海洋漁業最大的熱帶漁場,有浮藻植物155種,浮游動物200多種,貝殼66種。海域蘊藏著大量的礦藏資源,有石油和天然氣、鐵、銅、錳、磷等多種。其中油氣資源尤為豐富,地質儲量約為350億噸,有“第二個波斯灣”之稱,主要分布在曾母暗沙、萬安西和北樂灘等十幾個盆地,總面積約41萬平方公里,僅曾母暗沙盆地的油氣質儲量約有126至137億噸。
南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南沙群島是我國最早發現、命名、開發經營、進行管轄和行使主權的。
據史籍記載,中國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漢武帝時代,通過航海實踐發現了南沙群島。唐、宋以來,中國人民就已在南沙群島生活和從事捕撈等生產活動。漢代,泛稱包括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為崎頭;宋代,中國將南沙群島命名為萬里石塘;在此之后至清代,又有萬里長沙、千里石塘、石塘等名稱。明、清時代,中國政府明確將南沙群島劃歸廣東瓊州府(今海南省)管轄。19世紀中國國勢衰微以后,英國、美國、德國、法國和日本垂涎南沙群島,曾多次派艦調查勘測,企圖侵占;但未能得逞。1933年,南沙群島被當時統治越南的法國殖民當局侵占,并非法劃歸巴地省管轄。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軍于1939年3月侵占南沙群島。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國政府于1946年派員接收了南沙群島,并立碑紀念和派兵駐守。1947
年又重新命名東沙、西沙、中沙、南沙4個群島及各島、礁、沙、灘的名稱,再度劃歸廣東省管轄。
南海諸島歷來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政府多次發表莊嚴聲明,申明中國對南海諸島擁有主權。1951年8月15日,周恩來外長在《關于美英對日和約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中指出:包括西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向為中國領土,在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時雖曾一度淪陷,但日本投降后已為當時中國政府全部接收。”其后,1956年5月29日,1958年9月4日,1959年2月27日,1974年1月11日、1月20日、2月4日,1976年6月14日,1979年9月26日,1982年11月28日,1983年9月14日中國一再發表聲明,重申中國對包括西沙群島、南沙群島在內的南海諸島享有合法主權,絕不容許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國侵占南海諸島的島嶼以及在這些地區進行開發或其他活動,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