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受法律保護
初二政治下冊第十二課
教案
教學目標 :
1 、理解被繼承人、繼承人、遺產、繼承權的含義。
2 、懂得遺產所包括的內容。
3 、了解遺產繼承的兩種方式的含義及其法律要求。
教學重點:法定繼承(含義、范圍和順序、分配原則)。
教學難點 :遺產的分配原則。
教學過程 :
[ 導入 新課 ]
用幻燈片打出漫畫《急用先學》。問:漫畫體現什么現實?
教師:遺產繼承問題的糾紛時有發生。本堂課我們學習有關遺產繼承的法律知識。
二、(板書)
[ 講解新課 ]
(一)遺產繼承(板書)
1 、被繼承人、繼承人、遺產、繼承權的含義(板書)
學生先閱讀 P51 頁第三段。
打出幻燈片“案例分析(一)”。要求指出例中誰是被繼承人、繼承人?哪些屬遺產?
問:生活中哪些財物財產可作遺產?(學生齊讀 P51 頁最后一段)。
2 、遺產的內容: 1 、 2 、 3 、 4 、 5 、 6 、 7 。(板書)
教師:只要是公民個人的合法的財產,都可作為遺產。那么,遺產繼承人哪些方式?法律有什么規定?
(二)遺產繼承的兩種方式(板書)
1 、法定繼承(板書)(指導閱讀 P52 頁課文)
( 1 )含義。(板書。指名回答)
( 2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和順序。(板書。指名回答)
教師強調: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 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 3 )遺產分配原則。(板書)
思考并回答:一般情況下遺產如何分配?(均等)特殊情況下又怎樣分配?(可以不均等:
①給予照顧②可以多少③不分或少分。)
打出幻燈片“案例分析(二)”。問例中誰有權繼承遺產?為什么?
2 、遺囑繼承(板書)
( 1 )含義。(板書。指名回答。)
問:為什么有遺囑情況下不能按法定繼承?為什么遺囑繼承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教師歸納:公民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是法律賦予公民充分表達意愿的權利。
問:遺囑是否繼承隨意而立?有沒有條件?有什么條件?
( 2 )遺囑繼承的法定條件(板書)
教師釋疑:第一條件要求立遺囑人有正常思維、沒有被強迫和欺騙,遺囑內容反映權利義務一致。第二條件指定遺囑繼承人的范圍。
問:公民可不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教師: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但這不屬遺囑繼承,而叫做遺贈。
[ 鞏固總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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