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報三春暉
6 吳大媽的事例
7埋兒奉母
郭巨,晉代隆慮(今河南林縣)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后,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后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孩子。
8蘆衣順母
閔損,字子騫,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顏淵并稱。孔子曾贊揚他說:“孝哉,閔子騫!”(《論語•先進》)。他生母早死,父親娶
了后妻,又生了兩個兒子。繼母經常虐待他,冬天,兩個弟弟穿著用棉花做的冬衣,卻給他穿用蘆花做的“棉衣”。一天,父親出門,閔損牽車時因寒冷打顫,將繩子掉落地上,遭到父親的斥責和鞭打,蘆花隨著打破的衣縫飛了出來,父親方知閔損受到虐待。父親返回家,要休逐后妻。閔損跪求父親饒恕繼母,說:“留下母親只是我一個人受冷,休了母親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就依了他。繼母聽說,悔恨知錯,從此對待他如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