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與義務
課題 :
一、課標要求:
了解憲法與法律對公民權利與義務的規定,能夠正確行使權利,自覺履行義務。
二、知識歸納:
權利 義務
三、考點透視:
1、 正確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學會尊重他人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
(1)公民的權利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某種權益。公民的義務是指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責任。
(2)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具有一致性。每個公民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因此,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3)維護權利主要包括:依法行使權利、依法享有權利、尊重他人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要尊重他人的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行使權利;要以合法的方式 行使權利。
(4)自覺履行義務必須做到:法律鼓勵的積極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須去做,法律禁止的堅決不做。
2、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學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受教育的權利,自覺履行受教育的義務。
(1)教育,是以促進人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為目的,以傳授知識、經驗為手段,培養人的社會活動。教育是人類文化的一種傳承活動和催化活動,是連接過去和未來的中介。
(2)受教育權是指公民有從國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機會,以及獲得受教育的物質幫助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受教育既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公民的一項基本義務。”當受教育權受到侵犯時,我們要依法維護。
(3)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義務教育法是我國實施義務教育的法律保障。我國義務教育具有三個基本性質:公益性、統一性和義務性。
(4)自覺履行受教育的義務: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遵守法律和學校紀律、尊敬師長、努力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3、知道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對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護,學會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別人的健康、生命和權利。
(1)公民的生命健康權由生命權和健康權兩部分組成。生命權是每個人的最高人身權益,是公民行使其他權利的基礎。健康權包括身體健康權和精神健康權。
(2)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任何非法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3)保護自己的生命健康權。對于中學生來說,重在預防,免受傷害;學會自我保護的方法;一旦受到傷害,要運用法律武器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4、了解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能夠自覺尊重他人,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
(1)人格尊嚴是指公民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最起碼的尊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