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精選7篇)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1
教學目標 :
知識與技能,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過程與方法:通過情景設置,課堂調查,課下探究等形式培養學生歸納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結合個人生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情感、態度、價值觀:通過課堂教學及課下探究,初步培養學生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勇于依法維權。
教學重點:1、我國法律保障消費者的六項權利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學難點 :培養學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質的意識及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教學手段:多媒體
教學方法:情景導入 法,調查法,知識競賽法等
教學過程 :
導入 :歌曲導入 《霧里看花》
(師)這首歌曲的創作背景是什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學生回答:
(師)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每個公民都是消費者,每天都要進行消費活動。今天我們進行一次集體消費活動,大家愿意嗎?
(師)那就讓我們去松山旅游區游玩,愿意去的同學舉手。
(師)我們這次消費活動分三步進行。“第一步準備工作:購買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請同學們認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買什么,我們各負其責,每人買一種,想好后向我匯報”。對要買的東西心中有數后,請決定一下去哪兒買?為什么?
學生活動;分組、決定購物地點、購物內容及注意事項。
學生分組匯報交流
(師)如果一位同學卻碰上了不滿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沒有相中想要的東西,臨走出門時,被老板叫住,誣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寶。面對這種情況,假如你是那位同學該怎么辦?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師)大家以掌聲向他們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謝!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我們購物的消費過程,共同尋找一些消費權利,請看屏幕(多媒體顯示)
(師生共同歸納)消費者購物前的思想準備---買東西時的挑來選去,目的是對商品心中有數。可見,消費者對商品和某項服務有明白和知曉的權利,我們稱其為知悉權(板書)在購物中決定去哪買,買哪種,買不買,體現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自主選擇權(板書)那么這種對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選擇的權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呢?
(生答)人身財產安全受保護的權利(板書)
(師)購物時遇著價格合理,質量有保障,計量也正確,又不強制這說明經營者遵循了哪一項經濟活動的原則呢?
(生答)公平原則。
(師)那也就說,消費者同樣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板書)
超市老板誣蔑消費者偷竊,侵犯的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也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即消費者還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板書)。那么,被誣蔑的消費者去狀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譽損害,說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費者有什么權益呢?
(生答)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板書)
(師)我們通過第一步購物環節明白了我們消費者享有的幾項消費權利。下面進行我們的第二步計劃,集體到長途汽車站乘車準備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車這項服務也是一個消費過程。在上車前我們請大家注意:請說出在這一五一節應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各抒已見,暢所欲言。
學生討論、匯報發言
(師)同學們知道消費者的這些權利是由哪些法律規定的嗎?
(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板書)
(師)這是一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隨著消費領域的擴大和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自身消費權的認識越來越明確,對抵制假冒偽劣商品和劣質服務的意識越來越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它的作用也越來越大。那么,同學們對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們來作一個知識競賽,全班分成6-8組,采用搶答的形式進行。
1、你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什么時間通過和什么時間施行的嗎?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什么特點?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具有哪些特點?
4、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門承擔責任呢?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有幾項權利,同時又規定了經營者幾項義務?
6、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如何對待不法者?
隨著學生的回答師生進行歸納總結(多媒體顯示)
課堂小結
今天同學們認真學習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銘記它賦予我們的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關系到我們公民的生存與發展。當然我們現在是消費者卻不能永遠以“上帝”自居,以后我們可能成為廠長、工人以生產者出現,還有可能扮演生活中總經理、售貨員,以銷售者的身份存在,這又要求我們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來。
最后,請大家記住“3.15”這個日子,他是我們消費者的節日,讓我們共同努力爭創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費,平平安安生活。我們的第三步消費是到目的地是松山,開始郊游,請別忘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祝大家旅途愉快。
課時安排:一課時
板書設計 :
第三框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2
教學目標 :
知識與技能,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過程與方法:通過情景設置,課堂調查,課下探究等形式培養學生歸納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結合個人生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情感、態度、價值觀:通過課堂教學及課下探究,初步培養學生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勇于依法維權。
教學重點:1、我國法律保障消費者的六項權利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學難點 :培養學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質的意識及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教學手段:多媒體
教學方法:情景導入 法,調查法,知識競賽法等
教學過程 :
導入 :歌曲導入 《霧里看花》
(師)這首歌曲的創作背景是什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學生回答:
(師)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每個公民都是消費者,每天都要進行消費活動。今天我們進行一次集體消費活動,大家愿意嗎?
(師)那就讓我們去松山旅游區游玩,愿意去的同學舉手。
(師)我們這次消費活動分三步進行。“第一步準備工作:購買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請同學們認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買什么,我們各負其責,每人買一種,想好后向我匯報”。對要買的東西心中有數后,請決定一下去哪兒買?為什么?
學生活動;分組、決定購物地點、購物內容及注意事項。
學生分組匯報交流
(師)如果一位同學卻碰上了不滿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沒有相中想要的東西,臨走出門時,被老板叫住,誣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寶。面對這種情況,假如你是那位同學該怎么辦?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師)大家以掌聲向他們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謝!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我們購物的消費過程,共同尋找一些消費權利,請看屏幕(多媒體顯示)
(師生共同歸納)消費者購物前的思想準備---買東西時的挑來選去,目的是對商品心中有數。可見,消費者對商品和某項服務有明白和知曉的權利,我們稱其為知悉權(板書)在購物中決定去哪買,買哪種,買不買,體現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自主選擇權(板書)那么這種對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選擇的權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呢?
(生答)人身財產安全受保護的權利(板書)
(師)購物時遇著價格合理,質量有保障,計量也正確,又不強制這說明經營者遵循了哪一項經濟活動的原則呢?
(生答)公平原則。
(師)那也就說,消費者同樣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板書)
超市老板誣蔑消費者偷竊,侵犯的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也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即消費者還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板書)。那么,被誣蔑的消費者去狀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譽損害,說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費者有什么權益呢?
(生答)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板書)
(師)我們通過第一步購物環節明白了我們消費者享有的幾項消費權利。下面進行我們的第二步計劃,集體到長途汽車站乘車準備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車這項服務也是一個消費過程。在上車前我們請大家注意:請說出在這一五一節應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各抒已見,暢所欲言。
學生討論、匯報發言
(師)同學們知道消費者的這些權利是由哪些法律規定的嗎?
(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板書)
(師)這是一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隨著消費領域的擴大和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自身消費權的認識越來越明確,對抵制假冒偽劣商品和劣質服務的意識越來越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它的作用也越來越大。那么,同學們對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們來作一個知識競賽,全班分成6-8組,采用搶答的形式進行。
1、你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什么時間通過和什么時間施行的嗎?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什么特點?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具有哪些特點?
4、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門承擔責任呢?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有幾項權利,同時又規定了經營者幾項義務?
6、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如何對待不法者?
隨著學生的回答師生進行歸納總結(多媒體顯示)
課堂小結
今天同學們認真學習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銘記它賦予我們的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關系到我們公民的生存與發展。當然我們現在是消費者卻不能永遠以“上帝”自居,以后我們可能成為廠長、工人以生產者出現,還有可能扮演生活中總經理、售貨員,以銷售者的身份存在,這又要求我們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來。
最后,請大家記住“3.15”這個日子,他是我們消費者的節日,讓我們共同努力爭創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費,平平安安生活。我們的第三步消費是到目的地是松山,開始郊游,請別忘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祝大家旅途愉快。
課時安排:一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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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3
教學目標 :
知識與技能,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過程與方法:通過情景設置,課堂調查,課下探究等形式培養學生歸納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結合個人生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情感、態度、價值觀:通過課堂教學及課下探究,初步培養學生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勇于依法維權。
教學重點:1、我國法律保障消費者的六項權利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學難點 :培養學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質的意識及增強自我保護的能力。
教學手段:多媒體
教學方法:情景導入 法,調查法,知識競賽法等
教學過程 :
導入 :歌曲導入 《霧里看花》
(師)這首歌曲的創作背景是什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學生回答:
(師)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每個公民都是消費者,每天都要進行消費活動。今天我們進行一次集體消費活動,大家愿意嗎?
(師)那就讓我們去松山旅游區游玩,愿意去的同學舉手。
(師)我們這次消費活動分三步進行。“第一步準備工作:購買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請同學們認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買什么,我們各負其責,每人買一種,想好后向我匯報”。對要買的東西心中有數后,請決定一下去哪兒買?為什么?
學生活動;分組、決定購物地點、購物內容及注意事項。
學生分組匯報交流
(師)如果一位同學卻碰上了不滿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沒有相中想要的東西,臨走出門時,被老板叫住,誣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寶。面對這種情況,假如你是那位同學該怎么辦?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師)大家以掌聲向他們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謝!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回顧我們購物的消費過程,共同尋找一些消費權利,請看屏幕(多媒體顯示)
(師生共同歸納)消費者購物前的思想準備---買東西時的挑來選去,目的是對商品心中有數。可見,消費者對商品和某項服務有明白和知曉的權利,我們稱其為知悉權(板書)在購物中決定去哪買,買哪種,買不買,體現消費者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的自主選擇權(板書)那么這種對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選擇的權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呢?
(生答)人身財產安全受保護的權利(板書)
(師)購物時遇著價格合理,質量有保障,計量也正確,又不強制這說明經營者遵循了哪一項經濟活動的原則呢?
(生答)公平原則。
(師)那也就說,消費者同樣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板書)
超市老板誣蔑消費者偷竊,侵犯的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也理應受到法律保護,即消費者還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板書)。那么,被誣蔑的消費者去狀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譽損害,說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費者有什么權益呢?
(生答)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板書)
(師)我們通過第一步購物環節明白了我們消費者享有的幾項消費權利。下面進行我們的第二步計劃,集體到長途汽車站乘車準備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車這項服務也是一個消費過程。在上車前我們請大家注意:請說出在這一五一節應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希望各抒已見,暢所欲言。
學生討論、匯報發言
(師)同學們知道消費者的這些權利是由哪些法律規定的嗎?
(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板書)
(師)這是一部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隨著消費領域的擴大和社會的發展,人們對自身消費權的認識越來越明確,對抵制假冒偽劣商品和劣質服務的意識越來越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它的作用也越來越大。那么,同學們對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們來作一個知識競賽,全班分成6-8組,采用搶答的形式進行。
1、你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什么時間通過和什么時間施行的嗎?
2、《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什么特點?
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具有哪些特點?
4、在保護消費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門承擔責任呢?
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有幾項權利,同時又規定了經營者幾項義務?
6、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如何對待不法者?
隨著學生的回答師生進行歸納總結(多媒體顯示)
課堂小結
今天同學們認真學習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銘記它賦予我們的權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關系到我們公民的生存與發展。當然我們現在是消費者卻不能永遠以“上帝”自居,以后我們可能成為廠長、工人以生產者出現,還有可能扮演生活中總經理、售貨員,以銷售者的身份存在,這又要求我們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來。
最后,請大家記住“3.15”這個日子,他是我們消費者的節日,讓我們共同努力爭創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費,平平安安生活。我們的第三步消費是到目的地是松山,開始郊游,請別忘了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祝大家旅途愉快。
課時安排:一課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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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框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4
作者簡介:
王新偉(男,35歲)哈爾濱市第55中學一級政治教師,政治教研組組長、政教處干事。2000年獲區青年教師競賽課一等獎。曾在《思想政治課教學》、《哈爾濱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導學生作品,參與編寫《思想政治學習指要(初一)》(省教育學院出版),現立有校級科研課題“優化教學過程 ,使學生在課堂上‘活’起來”。
設計理念:
突出《新課程標準》“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發揮教師主導、學生主體作用,提高學生課堂活動量,達到“腦動、口動、手動、心動”的統一,體現師生情感、態度、經歷和體驗的整合。
教學方式的構建:
教學目標 :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的權利;理解該法律重要地位。學生能夠結合實際生活及個人經歷,初步培養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教學重點及難點:使學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教學方式和手段:消費者的合法權利重在體現落實,課程以“3·15”晚會做切入點,多媒體的教學手段激發學生興趣。通過設置春季郊游消費過程的情境,購物、接受服務等,導出六項消費權利;通過教師及學生自述消費經歷,加強師生情感交流,增強學生維權意識;通過搶答競賽,穿插漫畫、典型案例、學生小品等,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融入文學、音樂,旨在使學生科學精神和人文素養協調發展。
教學流程:
(師)首先,問同學們一幅古人撰寫的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下聯是……。
(生)“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齊答)。
(師)很對,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生)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師)不錯。今年的3月份,國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兩會”在北京隆重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國家領導人……哪位同學能說一下時事政治?
(生)時事政治插入(略)
(師)太好了,同學們關心時事說明咱們學生不僅重視學習,而且視野開闊。
(師)中央電視臺一年一度的3·15晚會,讓我們記住了自己的節日。看過3·15晚會的同學請舉手。(多媒體播放韓紅《天亮了》,講述2000年晚會的一個感人片斷)。
(師)3·15晚會自1991年舉辦以來,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會主題——誠心、誠信)。不過,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臺則要晚于這個時間。
(生)閱讀書中文字。(略)
(師)同學們看投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
(師)在市場經濟中,每個公民都是消費者,每天都要進行消費活動。微風習習,春意盎然。“盼望著,盼望著,春天來了,春天的腳步近了,欣欣然張開了眼,山朗潤起來了,水漲起來了,太陽的臉紅起來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學們,過些天學校要舉行一次春季郊游活動,大家愿意參加嗎?
(生)愿意!(背景音樂《嘀哩嘀哩》,創設情境)。
(師)我們這次要去家鄉的風景勝地太陽島公園郊游,愿意去的同學舉手。(學生舉手)
(師)春游前,同學們肯定要購買一些東西。請同學們認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購買些什么?打算去哪兒買呢?請把需要購買的東西寫在紙片上面(當作購物小票)。大家一邊寫,老師同時對同學做采訪。
(生)我買面包、買米旗面包,我買肉聯紅腸、我買娃哈哈純凈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協副食,因為那兒的信譽好,質量有保證。
(師)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買哪種品牌的商品呢?這里,一部分同學選擇了去超市購物。現在同學們就置身一家超市內,請同學們抓緊時間購物,集合時間馬上要到了。
(購物消費場面)購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時把小票交給收銀員。
(師)同學,請你說出購物時要注意些什么呢?
(生)注意商品價格、質量、分量。注意商標,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師)可是,我們當中的一位同學,沒有相中超市的東西,臨出門時,被超市保安叫住,誣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對這種情況,假如你是那位同學該怎么辦?
(生)學生自編自演小品《超市出口處》。(表演場面略)
(師)讓我們以掌聲向他們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謝!超市保安有沒有搜查顧客身體的權利?
(生)沒有。因為第九課講過公民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保安侵犯了顧客人身自由權。
(師)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回顧同學們購物的消費過程,一起尋找一些消費權利。(看投影)
(師)消費者購物前的計劃準備,買東西時挑來選去,目的是對商品心中有數。可見,消費者對商品和某項服務有明白和知曉的權利,我們稱其為什么權呢?
(生)知悉權。
(師)對,購物中去哪買,買不買,體現消費者購物的什么權利?
(生)自主選擇權。
(師)對商品的知悉權和自主選擇權,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
(生)人身財產安全受保護的權利。
(師)很好,購物時遇著價格合理、質量有保證、不缺斤短兩、又不強制,這說明經營者遵循了哪一項經濟活動規則?
(生)公平、平等原則。
(師)這也就是說,消費者同樣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師)超市保安誣蔑消費者偷竊,侵犯的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消費者還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被侵害的消費者去狀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損失,說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費者有什么權益?
(生)依法求償權。
(師)太好了!通過第一步購物活動,我們明白了消費者享有的幾項權利。那么,由于這位同學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權遭受了侵犯,他應該去哪里、怎樣追回損失呢?
(生)我們幾個同學陪他去,到法院告這家超市侵犯公民權利。
(師)我們同學屬未成年人,應當……
(生)應當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出面,先找超市負責人協商,若不成就去消協投訴。
(師)對,你們太聰明了。還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機關直至到人民法院。
(師)對這樣嚴重侵權案件或者大宗、貴重商品的投訴一般好解決,對小的侵權案呢?
(生)辨一辨,談一談。各抒己見。(略)
(師)老師本人就曾遇到過這樣一件事情:前年,紅曦鮮牛奶銷售商實行訂貨、送貨上門,老師家也訂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節前,送奶員再也沒有送鮮奶過來。后來省市電視臺報道了一些消費者對此的反映意見,我也來到平房區消協問明事由,得知紅曦奶廠不知何時關閉,廠主攜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訴簿上簽了名。同學們有沒有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經歷呢?
(生)想一想,說一說。講述個人消費經歷(略)
(師)消費者的生性怯懦、過分忍讓,反而會助長經營者的不法行徑,所以同學們應該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依法維護自己切身權益,懲罰不法經營者,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投影“消費者權益受侵害后的解決途徑”)。
(師)可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極高、作用極大。它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練一練:搶答競賽、學生小品《買西瓜》。
課堂小結:請同學們再來回顧消費者的幾項主要權利,因為它關系到我們公民的生存與發展。不過,消費者在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也應該遵守經濟活動規則,自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不能濫用消費者的權利。通過下面的一個投影,同學們一定會有新的感觸。老師還要對你們講,現在同學們雖說是消費者,卻不能永遠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為工人、廠長以生產者出現,還可能扮演生活中的總經理、售貨員,以銷售者身份出現,這又要求同學們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來。
布置作業 :我們下面的活動將是去太陽島公園郊游,祝大家玩兒得開心,別忘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回來后大家寫一篇心得,特別是對你們的消費活動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記、一幅作品等形式寫到作業 本上。
最后,請大家記住“3·15”這個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費者共同的節日,讓我們共同努力,奉獻誠心與誠信,爭創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費,平平安安生活。(結束課程)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5
作者簡介:
王新偉(男,35歲)哈爾濱市第55中學一級政治教師,政治教研組組長、政教處干事。2000年獲區青年教師競賽課一等獎。曾在《思想政治課教學》、《哈爾濱日報》等報刊雜志上發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導學生作品,參與編寫《思想政治學習指要(初一)》(省教育學院出版),現立有校級科研課題“優化教學過程 ,使學生在課堂上‘活’起來”。
設計理念:
突出《新課程標準》“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發揮教師主導、學生主體作用,提高學生課堂活動量,達到“腦動、口動、手動、心動”的統一,體現師生情感、態度、經歷和體驗的整合。
教學方式的構建:
教學目標 :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的權利;理解該法律重要地位。學生能夠結合實際生活及個人經歷,初步培養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教學重點及難點:使學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自我保護能力。
教學方式和手段:消費者的合法權利重在體現落實,課程以“3·15”晚會做切入點,多媒體的教學手段激發學生興趣。通過設置春季郊游消費過程的情境,購物、接受服務等,導出六項消費權利;通過教師及學生自述消費經歷,加強師生情感交流,增強學生維權意識;通過搶答競賽,穿插漫畫、典型案例、學生小品等,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融入文學、音樂,旨在使學生科學精神和人文素養協調發展。
教學流程:
(師)首先,問同學們一幅古人撰寫的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下聯是……。
(生)“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齊答)。
(師)很對,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什么日子?
(生)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師)不錯。今年的3月份,國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兩會”在北京隆重召開,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國家領導人……哪位同學能說一下時事政治?
(生)時事政治插入(略)
(師)太好了,同學們關心時事說明咱們學生不僅重視學習,而且視野開闊。
(師)中央電視臺一年一度的3·15晚會,讓我們記住了自己的節日。看過3·15晚會的同學請舉手。(多媒體播放韓紅《天亮了》,講述2000年晚會的一個感人片斷)。
(師)3·15晚會自1991年舉辦以來,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會主題——誠心、誠信)。不過,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出臺則要晚于這個時間。
(生)閱讀書中文字。(略)
(師)同學們看投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
(師)在市場經濟中,每個公民都是消費者,每天都要進行消費活動。微風習習,春意盎然。“盼望著,盼望著,春天來了,春天的腳步近了,欣欣然張開了眼,山朗潤起來了,水漲起來了,太陽的臉紅起來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學們,過些天學校要舉行一次春季郊游活動,大家愿意參加嗎?
(生)愿意!(背景音樂《嘀哩嘀哩》,創設情境)。
(師)我們這次要去家鄉的風景勝地太陽島公園郊游,愿意去的同學舉手。(學生舉手)
(師)春游前,同學們肯定要購買一些東西。請同學們認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購買些什么?打算去哪兒買呢?請把需要購買的東西寫在紙片上面(當作購物小票)。大家一邊寫,老師同時對同學做采訪。
(生)我買面包、買米旗面包,我買肉聯紅腸、我買娃哈哈純凈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協副食,因為那兒的信譽好,質量有保證。
(師)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買哪種品牌的商品呢?這里,一部分同學選擇了去超市購物。現在同學們就置身一家超市內,請同學們抓緊時間購物,集合時間馬上要到了。
(購物消費場面)購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時把小票交給收銀員。
(師)同學,請你說出購物時要注意些什么呢?
(生)注意商品價格、質量、分量。注意商標,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過保質期……。
(師)可是,我們當中的一位同學,沒有相中超市的東西,臨出門時,被超市保安叫住,誣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對這種情況,假如你是那位同學該怎么辦?
(生)學生自編自演小品《超市出口處》。(表演場面略)
(師)讓我們以掌聲向他們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謝!超市保安有沒有搜查顧客身體的權利?
(生)沒有。因為第九課講過公民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保安侵犯了顧客人身自由權。
(師)下面讓我們一起來回顧同學們購物的消費過程,一起尋找一些消費權利。(看投影)
(師)消費者購物前的計劃準備,買東西時挑來選去,目的是對商品心中有數。可見,消費者對商品和某項服務有明白和知曉的權利,我們稱其為什么權呢?
(生)知悉權。
(師)對,購物中去哪買,買不買,體現消費者購物的什么權利?
(生)自主選擇權。
(師)對商品的知悉權和自主選擇權,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什么權利?
(生)人身財產安全受保護的權利。
(師)很好,購物時遇著價格合理、質量有保證、不缺斤短兩、又不強制,這說明經營者遵循了哪一項經濟活動規則?
(生)公平、平等原則。
(師)這也就是說,消費者同樣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
(師)超市保安誣蔑消費者偷竊,侵犯的是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區的風俗習慣不同,所以消費者還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被侵害的消費者去狀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損失,說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費者有什么權益?
(生)依法求償權。
(師)太好了!通過第一步購物活動,我們明白了消費者享有的幾項權利。那么,由于這位同學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權遭受了侵犯,他應該去哪里、怎樣追回損失呢?
(生)我們幾個同學陪他去,到法院告這家超市侵犯公民權利。
(師)我們同學屬未成年人,應當……
(生)應當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出面,先找超市負責人協商,若不成就去消協投訴。
(師)對,你們太聰明了。還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機關直至到人民法院。
(師)對這樣嚴重侵權案件或者大宗、貴重商品的投訴一般好解決,對小的侵權案呢?
(生)辨一辨,談一談。各抒己見。(略)
(師)老師本人就曾遇到過這樣一件事情:前年,紅曦鮮牛奶銷售商實行訂貨、送貨上門,老師家也訂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節前,送奶員再也沒有送鮮奶過來。后來省市電視臺報道了一些消費者對此的反映意見,我也來到平房區消協問明事由,得知紅曦奶廠不知何時關閉,廠主攜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訴簿上簽了名。同學們有沒有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經歷呢?
(生)想一想,說一說。講述個人消費經歷(略)
(師)消費者的生性怯懦、過分忍讓,反而會助長經營者的不法行徑,所以同學們應該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依法維護自己切身權益,懲罰不法經營者,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健康發展。(投影“消費者權益受侵害后的解決途徑”)。
(師)可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極高、作用極大。它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練一練:搶答競賽、學生小品《買西瓜》。
課堂小結:請同學們再來回顧消費者的幾項主要權利,因為它關系到我們公民的生存與發展。不過,消費者在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也應該遵守經濟活動規則,自覺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不能濫用消費者的權利。通過下面的一個投影,同學們一定會有新的感觸。老師還要對你們講,現在同學們雖說是消費者,卻不能永遠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為工人、廠長以生產者出現,還可能扮演生活中的總經理、售貨員,以銷售者身份出現,這又要求同學們承擔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義務來。
布置作業 :我們下面的活動將是去太陽島公園郊游,祝大家玩兒得開心,別忘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回來后大家寫一篇心得,特別是對你們的消費活動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記、一幅作品等形式寫到作業 本上。
最后,請大家記住“3·15”這個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費者共同的節日,讓我們共同努力,奉獻誠心與誠信,爭創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費,平平安安生活。(結束課程)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6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教學設計(一)
教學目標
認知目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能力目標
通過情景設置,課堂調查,課下探究等形式培養學生歸納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結合個人生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課堂教學及課下探究,初步培養學生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勇于依法維權。
教學重點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教學過程
復習提問
第十二課第一節、第二節主要講的是什么問題?
導入 新課
公民的合法財產,無論是生前對其財產的所有權,還有對其死后財產的繼承權,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一節我們講公民作為消費者,其合法權益也同樣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看圖聽案例并思考問題:(材料選自《中國青年報》)
1997年8月,河南省汝陽縣大安鄉杜莊村袁守道、張電力等41戶村民,貸款從縣飼料公司買回5000只浙江紹鴨鴨苗。幾個月過去了鴨子終于產蛋了,但產下的蛋卻讓人目瞪口呆——鴨蛋小得似鵪鶉蛋一般。六七十個才1千克重。養鴨戶傷心不已。
請問袁守道等41戶農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怎么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請同學們思考一下,我們今天就研究這方面的問題。
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板書)
1.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板書)
(提問)你知道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指的是哪一部法律嗎?
(學生回答)
(1)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板書)
(帶學生一起看第53頁第2段,找到并畫出以下內容:)
①此法的名稱
②此法的通過時間
③此法的施行時間
④此法的主要內容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是什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顧名思義,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律,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①在眾多具有保護消費者權益內容的法律、法規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綜合性、專門性的法律,起著核心和統帥的作用。
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國家對消費者進行保護的法律依據。
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依據。
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切實可行的多種法律手段,用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懲罰不法經營者,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2.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板書)
(注意,重讀合法二字,強調不合法的將不受法律的保護)
請一位同學分析教材中關于消費者的合法權利有哪些方面?
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
對商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依法求償權。
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把開始的圖重新給同學們看一下。“鴨蛋小似鵪鶉蛋”,通過我們前邊講述的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你能否給這個標題后面加一句話,這句話要反映出農民們會怎么對待這件事。
(同學回答)
完整的標題應該是“鴨蛋小似鵪鶉蛋,農民起訴討說法”
農民起訴討說法
對于這起涉農案件,河南汝陽法院一審判決養鴨戶勝訴,縣飼料公司賠償原告張電力等41戶養鴨戶損失計10.7484萬元。依據我們所學的知識,請談一談河南省汝陽縣飼料公司,侵犯了張電力等農戶作為消費者的哪些權利?
(學生回答,教師總結。)
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和公平交易權。河南省汝陽縣飼料公司出售給養鴨戶的“紹鴨”品種,沒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孵化生產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在飼養過程中,被告先后將自己生產的無編號編織袋裝的雞飼料供應給養鴨戶,這些飲料雖然進行了商標注冊,但沒有飼料標簽和產品質量合格證,沒有在汝陽縣技術監督局備案,沒有取得河南省飼料工業辦公室的批準文號。所以,張電力等消費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依法求償權”,最終得到了縣飼料公司的賠償。
課堂小結
這一節課,我們主要學了公民作為消費者依法享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通過對這一節課的學習,了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訂及施行的時間,其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為考查同學們對所學知識掌握的情況,請大家分析下面的案例并進行討論:
材料(一)“3·15”特別報道“物美商場如此對付‘疑偷’——對16歲少年打嘴巴、腳踢、掄警棍。”
1998年3月22日下午6時許,北京財政學校年僅16歲的學生陳亟、郭晨亮和王華三前往通州物美商城8號店購買生活用品。陳、郭二人在二樓選擇了潔銀牌和小中華牌牙膏各一只,舒膚佳牌香皂一塊,隨即問在場的服務員:“在哪里交錢?”服務員回答:“在一樓存包處那邊。”
于是,二人手里舉著牙膏和香皂轉到三樓。王華買了盒磁帶,已經交了錢。三人便到了一樓,轉了一圈后才發現有一排出口,他們手里一直舉著牙膏和香皂擠了出去。
看到電梯口旁邊有一個存包處,就跑了過去,把手里的牙膏和香皂放在柜臺上說:“這東西在哪里交錢呀?”服務員聽到后問:“你們還沒有交錢,是從哪里出來的?”他們回答:“是從那邊出口出來的。”“走,我帶你們交錢去!”
這位服務員說著就將陳亟、郭晨亮帶往交款處,途中將他倆交給保安員王某。王某又將他倆交給保安負責人陳某。陳某將他倆帶到保安辦公室說:“這兩個小朋友拿東西沒交錢,讓保安員處理一下。”
在保安辦公室,一位保安沖著他倆嚷開了:“你們是不是偷東西了?你們為什么偷東西?快交罰款。”他倆手中拿的是兩只牙膏和一塊香皂,總共價格應該是19.7元。罰他倆107元,陳亟爭辯到:“我們沒有偷東西,為什么要罰款?”另一位保安火冒三丈,掄起手掌給陳亟兩個嘴巴,又嚷到:“你們已經走出收銀臺,還說沒偷?”陳亟據理力爭,再次分辯。
當聽到陳亟不承認有偷竊行為,保安又朝陳亟打了兩個嘴巴,還肯定的說:“你走出了收銀臺就是盜竊!”保安員為尋找贓物,強迫陳亟將書包打開進行搜查,但未搜出其他物品。保安讓他倆交罰款,并要他倆簽名按手印。陳亟十分警惕;“是不是簽名按了手印就算我偷東西了?”保安員說:“你不用管別的,就簽吧!”
陳亟拒不簽字,但被迫掏出50元錢。這時保安叫郭晨亮交罰款,郭晨亮理直氣壯地說:“我沒偷東西,為什么要交罰款,我就是不交錢!”這個保安揮手要打郭晨亮嘴巴,他躲開了。這時兩個保安一個手持警棍,一個手拿橡膠棍向郭晨亮打來,陳亟挺身而出,拽住了其中一個保安員。
可另一個保安員還是狠狠踢了郭晨亮一腳,又扇了幾個嘴巴,并把他壓倒在沙發上,用膝蓋頂住胸口,用警棍狠狠地打他的腿,致其腿上出現一大塊紫青,上下三處有傷,右腿膝關節被打腫。兩個保安打了近四五分鐘,以至郭一時站不起來。
他倆想給家中打電話,兩個保安員不讓打,還說,要打就往公安局打。后又繼續威脅說;“你們如不交錢就把材料存入檔案,這樣對你們一輩子都沒有好處。假如交了錢,就不給存檔。”郭晨亮在保安員的威逼下,將身上僅有的60元錢交出。
請同學們討論一下(1~2分鐘)。
1.以上案件中的消費者在服務市場上,他們的什么權利被侵害了?
2.案件中的受害者應該利用什么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討論結果略)
后記:通州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保安員侵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對此,被告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篇7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教學設計(一)
教學目標
認知目標
通過教學,使學生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障我國消費者享有的權利;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能力目標
通過情景設置,課堂調查,課下探究等形式培養學生歸納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結合個人生活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思想覺悟目標
通過課堂教學及課下探究,初步培養學生維權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勇于依法維權。
教學重點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
教學過程
復習提問
第十二課第一節、第二節主要講的是什么問題?
導入 新課
公民的合法財產,無論是生前對其財產的所有權,還有對其死后財產的繼承權,都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一節我們講公民作為消費者,其合法權益也同樣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看圖聽案例并思考問題:(材料選自《中國青年報》)
1997年8月,河南省汝陽縣大安鄉杜莊村袁守道、張電力等41戶村民,貸款從縣飼料公司買回5000只浙江紹鴨鴨苗。幾個月過去了鴨子終于產蛋了,但產下的蛋卻讓人目瞪口呆——鴨蛋小得似鵪鶉蛋一般。六七十個才1千克重。養鴨戶傷心不已。
請問袁守道等41戶農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怎么保護自己的權益呢?
請同學們思考一下,我們今天就研究這方面的問題。
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板書)
1.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板書)
(提問)你知道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指的是哪一部法律嗎?
(學生回答)
(1)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板書)
(帶學生一起看第53頁第2段,找到并畫出以下內容:)
①此法的名稱
②此法的通過時間
③此法的施行時間
④此法的主要內容
(2)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是什么?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顧名思義,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本法律,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①在眾多具有保護消費者權益內容的法律、法規中,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一部綜合性、專門性的法律,起著核心和統帥的作用。
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國家對消費者進行保護的法律依據。
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保護消費者權利的依據。
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切實可行的多種法律手段,用以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懲罰不法經營者,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2.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板書)
(注意,重讀合法二字,強調不合法的將不受法律的保護)
請一位同學分析教材中關于消費者的合法權利有哪些方面?
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
對商品和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公平交易權。
依法求償權。
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把開始的圖重新給同學們看一下。“鴨蛋小似鵪鶉蛋”,通過我們前邊講述的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知識,你能否給這個標題后面加一句話,這句話要反映出農民們會怎么對待這件事。
(同學回答)
完整的標題應該是“鴨蛋小似鵪鶉蛋,農民起訴討說法”
農民起訴討說法
對于這起涉農案件,河南汝陽法院一審判決養鴨戶勝訴,縣飼料公司賠償原告張電力等41戶養鴨戶損失計10.7484萬元。依據我們所學的知識,請談一談河南省汝陽縣飼料公司,侵犯了張電力等農戶作為消費者的哪些權利?
(學生回答,教師總結。)
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和服務真實情況的知悉權和公平交易權。河南省汝陽縣飼料公司出售給養鴨戶的“紹鴨”品種,沒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孵化生產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在飼養過程中,被告先后將自己生產的無編號編織袋裝的雞飼料供應給養鴨戶,這些飲料雖然進行了商標注冊,但沒有飼料標簽和產品質量合格證,沒有在汝陽縣技術監督局備案,沒有取得河南省飼料工業辦公室的批準文號。所以,張電力等消費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的“依法求償權”,最終得到了縣飼料公司的賠償。
課堂小結
這一節課,我們主要學了公民作為消費者依法享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通過對這一節課的學習,了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制訂及施行的時間,其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為考查同學們對所學知識掌握的情況,請大家分析下面的案例并進行討論:
材料(一)“3·15”特別報道“物美商場如此對付‘疑偷’——對16歲少年打嘴巴、腳踢、掄警棍。”
1998年3月22日下午6時許,北京財政學校年僅16歲的學生陳亟、郭晨亮和王華三前往通州物美商城8號店購買生活用品。陳、郭二人在二樓選擇了潔銀牌和小中華牌牙膏各一只,舒膚佳牌香皂一塊,隨即問在場的服務員:“在哪里交錢?”服務員回答:“在一樓存包處那邊。”
于是,二人手里舉著牙膏和香皂轉到三樓。王華買了盒磁帶,已經交了錢。三人便到了一樓,轉了一圈后才發現有一排出口,他們手里一直舉著牙膏和香皂擠了出去。
看到電梯口旁邊有一個存包處,就跑了過去,把手里的牙膏和香皂放在柜臺上說:“這東西在哪里交錢呀?”服務員聽到后問:“你們還沒有交錢,是從哪里出來的?”他們回答:“是從那邊出口出來的。”“走,我帶你們交錢去!”
這位服務員說著就將陳亟、郭晨亮帶往交款處,途中將他倆交給保安員王某。王某又將他倆交給保安負責人陳某。陳某將他倆帶到保安辦公室說:“這兩個小朋友拿東西沒交錢,讓保安員處理一下。”
在保安辦公室,一位保安沖著他倆嚷開了:“你們是不是偷東西了?你們為什么偷東西?快交罰款。”他倆手中拿的是兩只牙膏和一塊香皂,總共價格應該是19.7元。罰他倆107元,陳亟爭辯到:“我們沒有偷東西,為什么要罰款?”另一位保安火冒三丈,掄起手掌給陳亟兩個嘴巴,又嚷到:“你們已經走出收銀臺,還說沒偷?”陳亟據理力爭,再次分辯。
當聽到陳亟不承認有偷竊行為,保安又朝陳亟打了兩個嘴巴,還肯定的說:“你走出了收銀臺就是盜竊!”保安員為尋找贓物,強迫陳亟將書包打開進行搜查,但未搜出其他物品。保安讓他倆交罰款,并要他倆簽名按手印。陳亟十分警惕;“是不是簽名按了手印就算我偷東西了?”保安員說:“你不用管別的,就簽吧!”
陳亟拒不簽字,但被迫掏出50元錢。這時保安叫郭晨亮交罰款,郭晨亮理直氣壯地說:“我沒偷東西,為什么要交罰款,我就是不交錢!”這個保安揮手要打郭晨亮嘴巴,他躲開了。這時兩個保安一個手持警棍,一個手拿橡膠棍向郭晨亮打來,陳亟挺身而出,拽住了其中一個保安員。
可另一個保安員還是狠狠踢了郭晨亮一腳,又扇了幾個嘴巴,并把他壓倒在沙發上,用膝蓋頂住胸口,用警棍狠狠地打他的腿,致其腿上出現一大塊紫青,上下三處有傷,右腿膝關節被打腫。兩個保安打了近四五分鐘,以至郭一時站不起來。
他倆想給家中打電話,兩個保安員不讓打,還說,要打就往公安局打。后又繼續威脅說;“你們如不交錢就把材料存入檔案,這樣對你們一輩子都沒有好處。假如交了錢,就不給存檔。”郭晨亮在保安員的威逼下,將身上僅有的60元錢交出。
請同學們討論一下(1~2分鐘)。
1.以上案件中的消費者在服務市場上,他們的什么權利被侵害了?
2.案件中的受害者應該利用什么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討論結果略)
后記:通州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保安員侵害了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對此,被告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