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課 農奴制改革與俄國的近代化
根據(jù)委員會的建議,政府制訂了《城市條例》。1870年6月18日,亞歷山大二世批準了《城市條例》,根據(jù)這個條例,廢除等級原則,建立無等級的城市自治機關,凡年滿25歲的納稅公民都有權參加城市自治,這就擴大了沙皇專制統(tǒng)治的階級基礎。設立城市杜馬(議會),城市杜馬代表的選舉按財產資格進行,保證大資產階級在城市杜馬的優(yōu)勢。城市杜馬由參政院直接管轄,且要受省長監(jiān)督。城市杜馬的權限僅限于純經濟問題,主要管理市政建設、國民教育、公共衛(wèi)生、社會救濟、福利保險、交通財政、報刊印刷等方面。
2)司法制度的改革:廢除原來按登記審判的制度,建立陪審制度和律師制度,實行公開審判。
亞歷山大二世認為,廢除農奴制使原來的等級法院無法再存在了,必須改造以適應新的形勢。1864年11月,亞歷山大二世批準了新的《司法章程》。新章程規(guī)定了無等級審判,原告和被告的律師進行公開辯論,實行審判的公開性,保證法官的獨立性等。
(2)軍事方面的改革:縮短服役年限,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建立西方式的軍事管理體系,促進軍隊的近代化進程。(軍事近代化)
亞歷山大二世意識到,克里米亞戰(zhàn)爭暴露了沙俄帝國軍隊的許多弊病, 如軍事機構重疊、龐雜;裝備落后,戰(zhàn)術陳舊;軍官指揮無能,士兵地位低下,沒有能動性,必須進行軍事改革。軍事改革內容主要包括:提高士兵的地位,廢除對士兵的體罰,縮短服兵役的期限;在全國成立15個軍區(qū),直接受陸軍部管理;炮兵、近衛(wèi)軍、工程兵、作戰(zhàn)軍和軍事院校轉歸陸軍部管轄,結束政出多門的現(xiàn)象;加強對軍官的培訓,高等軍事學院培養(yǎng)高級軍官,士官學校培養(yǎng)軍事工程專門人才;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男性居民不分財產多少,均應服兵役,陸軍現(xiàn)役6年,預備役9年,海軍現(xiàn)役7年,預備役3年,現(xiàn)役和預備役期滿人員編入人民軍,直到40歲;軍官仍盡量選用貴族。
(3)教育方面的改革:鼓勵社會和個人辦學,擴大大學的自主權,允許引進西方書籍。(教育近代化)
1863年6月,亞歷山大二世批準了國務會議提交的《大學章程》,規(guī)定大學校長、系主任由教授選舉產生,經教育部批準任用。教授委員會有權獨立解決教學、科研和人員聘用等重大問題。一年多以后,又頒布了《中學章程》。根據(jù)這個章程,中學分為古典中學和實科中學兩類。古典中學學習希臘語和拉丁語,畢業(yè)后進入大學學習。實科中學著重學習數(shù)學和自然科學,畢業(yè)后進入高等技術學校學習。
2、成果:
(1)出現(xiàn)了一些民主化的氣息,沙皇專制政權逐漸成為俄國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的聯(lián)合專政;
(2)客觀上促進了西方資產階級思想在俄國的傳播,出現(xiàn)了人們思想觀念的近代化。
三、亞歷山大二世遇刺:
1、改革的評價:
(1)性質:由封建地主實行的一次自上而下的資產階級改革,是封建地主階級同資產階級妥協(xié)的結果。(由沙皇政府和貴族地主階級主持進行的資產階級性質的改革)
(2)目的: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鞏固沙皇專制統(tǒng)治。(根本目的)
防止革命爆發(fā),緩和社會矛盾和危機,維持沙皇專制統(tǒng)治,同時也是為了保護貴族地主的利益。(主觀目的)
(3)局限性:保留了大量的農奴制殘余,阻礙著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fā)展,激化了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