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
(1)從理論上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問題,是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學習和掌握唯物辯證法的關鍵。只有弄清了這一原理,才能掌握矛盾分析的方法,正確地認識事物、解決矛盾。
(2)從實踐上看,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系的原理,是我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哲學依據。只有弄清了這一原理,才能比較深刻地理解和運用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
(3)從認識論上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系原理,既是科學的認識方法,也是科學的工作方法、領導方法的哲學基礎。學習這一原理,有利于我們領會這些科學方法的精神實質,逐步學會在實踐中加以應用。
同時,這又是教學難點,因為矛盾普遍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理論性很強,又很概括、抽象,學生理解起來有相當的難度。其中尤其是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更是學生較難理解的問題。
《課程標準》只是在 “教學內容”一欄中規定要講述 “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是辯證統一的”,而在“基本要求”中直接提出“運用”,沒有講明把這個原理講述到什么程度。大家知道,共性和個性的關系是矛盾問題的精髓,內容極其深刻。對高中學生究竟要不要講,講到什么程度為宜,是有不同意見的?赡苁怯捎谶@個原因,就把 “難題”留給了教師的教學活動。教材對這個原理的敘述,限定為最基本的東西,著重強調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聯結的”。教材所述道理是清楚的,也舉了不少事例。但是,學生還會感到難以理解。教學要注意對典型事例的分析,多讓學生議論,穿插一些口頭練習,糾正學生原有的錯誤認識 (如認為“個性存在于共性之中”)。
教材關于這個原理的運用,主要講了“正確地認識事物”、“學會科學的工作方法”、“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幾點。它體現了《課程標準》的一些要求,但不能代替《課程標準》的要求,因為《課程標準》的要求是針對教學活動而言的!墩n程標準》提出的第一個運用要求是:“根據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統一的原理,說明個人學習過程中遇到的幾個問題!边@是一個較高的要求,教師首先要搞懂它。大家知道,學習的過程就是認識事物的過程,是“個別——一般——個別”的循環往復的過程。以學習來說,上課主要體現了“個別、 一般”。學生常常說的“解題要能夠做到舉一反三”、“要找出同類型的解法”等等,都包含著共性和個性的關系的道理。學生如果能夠自覺地運用共性和個性辯證統一的道理,去分析所學的學科知識,提高學習效率,無疑是一舉兩得的事情。教師應事先向學生請教,討論這一問題,然后在課堂教學中由學生談自己的體會。
《課程標準》提出的第二個運用要求是:“根據矛盾普遍性與特殊性辯證統一的原理,對鄧小平理論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談談自己的認識。”提出這一要求,主要是為了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以跟上時代的步伐。教材的敘述提供了一些基礎。教師在教學中可以教材為基礎,講明理論觀點。然后引導學生就這個問題談些見解。不必要求學生有全面深刻的認識,那是辦不到的。但學生的認識也應達到會用原理來解釋這個結論。建議采取以講授為主,以讀、議為輔的方法,同時選放一些反映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歷程(如農村改革、西部開發等)的紀錄片,以增強學生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的直觀感受,從而加強教學的說服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