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哲學復習提綱
質變: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使事物由一種質態向另一種質態的飛躍,是一種根本的、顯著的變化。
31、量變與質變的辯證關系及其指導意義(方法論)
辯證關系:事物的發展總是從量變開始,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質變又為新的量變開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質的基礎上開始新的量變,不斷前進。
方法論:積極做好量的積累,為實現事物的質變創造條件;
在量變已經達到一定程度、只有改變事物原有的性質才能向前發展時,要果斷地抓住時機,促成質變,實現事物的飛躍和發展。
32、矛盾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根本觀點。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源泉和動力。
矛盾:反映事物內部對立和統一關系的哲學范疇,簡言之,矛盾就是對立統一。
矛盾的基本屬性:斗爭性和同一性。
33、矛盾的普遍性及其指導意義
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事事有矛盾); 矛盾貫穿于每一事物發展過程的始終,每一事物從產生到滅亡都存在著自始至終的矛盾運動(時時有矛盾)。
指導意義:承認矛盾的普遍性是堅持唯物辯證法的前提。
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事物,我們都要承認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積極尋找正確的方法解決矛盾。
34、矛盾的特殊性:矛盾著的事物及其每一個側面都有其特點。
(1)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是一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質;
(2)同一事物在發展的不同過程和不同階段上有不同的矛盾,這些不同的矛盾形成了事物發展的不同過程和不同階段。
(3)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矛盾、統一矛盾的兩個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方法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35、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含義及其重要意義
含義: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導下,具體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決矛盾的正確方法。
地位:它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則,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的靈魂;
意義:是我們正確認識事物的基礎;是我們正確解決矛盾的關鍵。
36、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及其指導意義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關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個性、一般和個別的關系。
辯證關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聯結。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過特殊性表現出來,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離不開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沒有的;
一定場合下,普遍性與特殊性可以轉化。
指導意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辯證關系原理,是關于事物矛盾問題的精髓,是馬克思主義普遍原理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哲學基礎,是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依據。
37、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含義及其辯證關系
主要矛盾:在事物發展過程中處于支配地位、對事物發展起決定作用的矛盾。
方法論:要求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善于抓重點,集中力量解決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其他處于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