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高考政治一輪復習專題教案之第五課 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②決定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人大常委會,依法決定國家和本行政區(qū)內重大事項的權力。
③任免權: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對相關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及其他組成人員進行選舉、任命、罷免、撤職等權力。
④監(jiān)督權:監(jiān)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監(jiān)督“一府兩院”的工作的權力。
(4)常設機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
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大的部分職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以便更好的發(fā)揮最高權力機關的作用。
3、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1)性質: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2)作用:決定地方一切重大問題,并負責監(jiān)督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共同構成我國國家權力機關的完整體系,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
4、人民代表
(1)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民主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地方各級人民代表是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
(2)產生的方式與任期
全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設區(qū)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縣、自治縣、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各級人大代表任期五年。
(3)人大代表的職責和權力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協助憲法和法律的實施,與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接受人民監(jiān)督。
人民代表與人民的關系:人民代表由人民選舉產生,代表人民在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
人民代表的權力:除審議各項議案、表決各項決定外,還享有提案權和質詢權。提案權是指人民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會提出議案的權力。質詢權是指人民代表有權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對政府等機關的工作提出質問并要求回答的權力。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我國根本的政治制度
1、我國的政權組織形式
(1)我國的政體
①政體是一個國家的政權機關的組織形式。也就是通過什么方式、制度來組建國家政權機關的。
【注意】
(1)國家機構一般由國家元首、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組成。不同國家在具體設置上有所不同。我國的立法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它與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成國家權力機關,并同其他國家機關共同組成我國的國家機構體系。
(2)國體決定政體,政體反映國體。一個國家的政體總是體現國家的階級性質,為維護國家性質服務。
②我國的政體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決定了我們的政體只能是采用有利于人民當家作主,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必然選擇,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
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組織和活動的最重要特點是: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
(1)含義: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