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講 我國政府受人民的監督
第2講 我國政府受人民的監督
知識清單一、政府的權力:依法行使(一)政府依法行政1、依法行政的含義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力是法律賦予的,行使行政權力必須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重要提示】政府依法行政的依據: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體現。2、政府依法行政的實質從根本上說,政府堅持依法行政,就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表現,就是堅持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就是體現對人民負責的原則。3、政府依法行政的意義①有利于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②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③有利于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④有利于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重要提示】法治相對于人治而言,劃分法治還是人治的最根本標志,就是法律與個人意志發生矛盾的時候,是法律權威高于個人意志,還是個人意志凌駕于法律之上。法律權威高于個人意志的治國方式,就是法治;反之就是人治。法制一般指靜態意義上的法律和制度。法治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立法、執法、司法等環節。4、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的措施①加強行政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以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②加強行政執法隊伍,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③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努力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二)審慎行使權力 科學民主決策1、權力與責任的關系①有權必有責。行使權力時要承擔責任②用權受監督。行使權力時,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③侵權要賠償。如果經過法定程序證明政府權力的行使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利,那就應該按照法律的規定給予賠償。【重要提示】政府實行民主決策的重要原則:依照法律程序的原則;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尊重少數的原則。2、政府審慎用權民主決策的意義增強決策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使得決策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愛惜民力。二、權力的行使:需要監督(一)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意義1、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原因權力是把雙刃劍。政府權力運用的好,可以指揮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人民;權力一旦被少數人濫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敗,貽害無窮。為了防止權力被濫用,需要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謀利益。2、對政府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關鍵是建立健全制約和監督機制。這個機制,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二者缺一不可。具體來說,發揮人民民主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的選舉權、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使人民能夠有效監督政府權力的運行。加強法制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就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健全咨詢、問責、經濟責任審計、引咎辭職、罷免等制度。3、我國行政監督體系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中國共產黨的監督、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群眾通過法定渠道(行政復議、形狀訴訟等)的監督,司法機關的監督,行政系統內部(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